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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合同签订前发生的欠薪, 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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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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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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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4年第5期46-4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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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情介绍在某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总承包单位A公司将某遗址保护展示、贯通提升夯土墙工程发包给了分包单位B公司。2023年10月中旬,B公司进行劳务招标,招来四支施工队,对四支施工队进行市场考察及询价工作,并要求各劳务施工队在工程场地内进行夯土墙打样,以考察各劳务施工队的施工技术和组织能力。打样期间,B公司对四支施工队未进行劳动考勤、劳动纪律、工作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在两天内,四支施工队先后完成该打样工程。通过打样工程,B公司决定只招用其中一支施工队。接下来,B公司以打样工程非正式施工为由,对其他三支劳务施工队的施工费用不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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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施工总承包
分包单位
劳务施工队
夯土墙
工程发包
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费用
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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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U7
[建筑科学—建筑技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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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综合工时超标未完成任务能否获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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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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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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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1年第6期41-4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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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情简介A机械制造公司B车间50名劳动者的工时制度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工时制,工资制度是计件工资制。其中,综合工时制周期为月,月度计件定额任务为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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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行政部门
机械制造公司
计件工资制
工时制度
工资制度
加班费
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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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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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先行清偿和先行垫付,究竞谁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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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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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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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3年第10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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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称条例)第29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应承担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责任。条例第30条规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承担先行清偿农民工工资责任。此两种责任制度,因其均有“先行”这一规制,以及从条例法条上看二者为平行的规定等因素,易造成理解上的不清晰和实践中的困惑。在实务中,对如何落实这两种制度、究竟谁应先行,也有不同的理解和实施路径。缘于此,笔者在此做相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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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施工总承包
工资支付
垫付
清偿
农民工工资
条例
责任
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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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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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机动车驾驶人实习关系为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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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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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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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2年第9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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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情介绍:李某等200余人于2021年12月取得A3驾驶证,自2022年1月开始,在某市公交公司各分公司实习,内容为公交车辆驾驶操作、车辆技术、运营线路、工作流程等。各分公司对李某等进行了到岗以及实习时长的登记、管理。该公司未与李某等人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任何报酬。李某等人认为该公司违背劳动法,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该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公司认为:1.该公司公交驾驶员岗位招录条件,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须持有A3驾驶证,且领证后满12个月实习期;2.该公司坚持自愿原则,为初领A3驾驶证人员在领证后12个月实习内提供学习平台,期间安排公交车辆驾驶操作、车辆技术、运营线路、工作流程等学习内容;3.招录程序是,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该公司将根据双方意愿按公平自愿原则进行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公司认为不应与李某等签订劳动合同,不应对李某等支付“报酬”。李某等于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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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合同
机动车驾驶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低工资标准
驾驶操作
公交公司
运营线路
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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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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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举报案件立案最长时限是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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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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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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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1年第9期55-5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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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情简介2020年10月20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收到一封匿名反映信。信中反映:A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8月至今违法超时加班且使用童工。信件的落款处只留下了联系电话,并未留下姓名。接到信件后,劳动监察大队与反映人联系后得知,其为该餐饮公司贝工的家属,由此确定该反映事项为举报事项。对于立案时间,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部产生了意见分歧。有两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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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案件立案
劳动保障监察
超时加班
意见分歧
劳动监察大队
餐饮服务
餐饮公司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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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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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在家加工材料 能否判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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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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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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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2年第4期39-4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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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情介绍2021年6月,A公司有一批原材料需要初加工A公司找到36岁的张某,请其完成此项任务9具体情况为,双方约定张某将这批原材料带回家,在两个月内完成该项任务,加工费为13000元,任务完成之日止一个月内支付完毕:且A公司提出了一些质量上的要求,并无其他的约定。2021年6月16日开始加工,2021年8月15日,张某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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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A公司
加工材料
初加工
约定
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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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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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协议支付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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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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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南省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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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21年第1期41-4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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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情简介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6月22日,李某等10名民工在A建筑公司承建的某建筑工地做钢筋捆扎工作。工程完工后,公司未向李某等人支付工资76000元。随后,A建筑公司称因资金周转困难,2020年6月24日与李某等10人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该协议商定,公司将在2021年2月10日前,一次付清工资7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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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书面协议
建筑工地
工资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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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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