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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关联犯罪嫌疑人的退赔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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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勇 陈秋霞 王妤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24年第3期33-37,共5页
电诈犯罪,严重威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人损失是其应有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下简称“电诈”)的关联犯罪罪名很多,在实务中常见的上游犯罪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经营罪等,下游... 电诈犯罪,严重威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人损失是其应有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下简称“电诈”)的关联犯罪罪名很多,在实务中常见的上游犯罪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经营罪等,下游犯罪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下简称“掩隐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非法经营罪 责任和义务 上游犯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犯罪嫌疑人 下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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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体系与实施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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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莉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9期74-75,共2页
检察廉政文化是检察机关在司法工作和检察管理活动中创造的、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关于廉政的价值、观念、知识、原则、行为规范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以先进执法理念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和廉政文明的总和,是检察制度和检察职业道德伦... 检察廉政文化是检察机关在司法工作和检察管理活动中创造的、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关于廉政的价值、观念、知识、原则、行为规范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以先进执法理念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和廉政文明的总和,是检察制度和检察职业道德伦理规范的总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廉政文化建设 检察机关 路径 体系 内容 管理活动 司法工作 检察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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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实”标尺与检察官立身为政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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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莉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0期68-69,共2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修养、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修养、能力作风反映和体现着党的形象。尤其是基层检察人员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频繁,是群众感知检察机关作风最重要的一面“镜子”,一言一行都要严格以“三严三实”为标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官 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成事 为政 立身 严实 法律监督机关 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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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繁简分流推进轻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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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勇 陈秋霞 李骥杰 《人民检察》 2023年第S02期44-45,共2页
轻罪治理效能不仅关乎司法质效,更关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检察机关因应犯罪结构的变化,对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如何进一步探索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轻罪治... 轻罪治理效能不仅关乎司法质效,更关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检察机关因应犯罪结构的变化,对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如何进一步探索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轻罪治理路径,是检察机关必须面对的课题。一、轻罪治理的背景(一)犯罪结构发生变化,轻罪占比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我国犯罪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繁简分流 刑事案件 治理路径 治理效能 轻罪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犯罪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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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小微企业如何开展合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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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勇 李骥杰 《人民检察》 2023年第3期76-76,共1页
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实践中,对于治理结构完整的大中型企业而言,推进合规建设的基础较好,而小微企业大多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开展合规建设存在先天不足,涉案小微企业如何开展合规建设值得探讨。
关键词 小微企业 治理结构 试点实践 合规建设 大中型企业 先天不足 存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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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法律效果,也要社会效果——公诉大学生“掏鸟”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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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需要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76-77,共2页
刚处理完一批案件,内勤又送来一批案件需要处理。原以为均是普通的刑事案件,应该不会棘手,但其中一件由森林公安送来的闫某、王某和负某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让我处理起来既痛惜,也心酸,同时深感责任重大。 被告... 刚处理完一批案件,内勤又送来一批案件需要处理。原以为均是普通的刑事案件,应该不会棘手,但其中一件由森林公安送来的闫某、王某和负某非法猎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让我处理起来既痛惜,也心酸,同时深感责任重大。 被告人闫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与被告人王某均系同村玩伴,两人私交甚好,且二人均喜好饲养鸟类动物。案卷显示,2014年7月14日左右,被告人闫某、王某在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一树林内,从树上掏出燕隼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二人商量后放在闫某家饲养,后逃跑1只,死亡1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大学生 濒危野生动物 公诉 刑事案件 被告人 森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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