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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全信贷资产的法律措施
1
作者
范传卿
高红梅
鲁建中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3年第3期40-41,共2页
一、用实体法关于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定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对于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但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法律就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及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一定的权利,以排...
一、用实体法关于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定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对于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但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法律就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及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一定的权利,以排除对其债权的危害,这一制度称为对债的保全或债权保全,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的两种债权保全方式:代位权制度和撤消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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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贷资产保全
中国
农村信用社
代位权
撤销权
信贷管理
民事诉讼法
原文传递
题名
有效保全信贷资产的法律措施
1
作者
范传卿
高红梅
鲁建中
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市区农村信用联社
出处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3年第3期40-41,共2页
文摘
一、用实体法关于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定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对于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但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法律就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及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一定的权利,以排除对其债权的危害,这一制度称为对债的保全或债权保全,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的两种债权保全方式:代位权制度和撤消权制度。
关键词
信贷资产保全
中国
农村信用社
代位权
撤销权
信贷管理
民事诉讼法
分类号
F832.4 [经济管理—金融学]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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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效保全信贷资产的法律措施
范传卿
高红梅
鲁建中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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