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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连通义务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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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广华 庞艳杰 《现代城市研究》 CSSCI 2019年第4期46-51,共6页
在我国地下空间法律缺失的背景下,一些地方立法为适应实践需要而规定了地下空间连通义务。运用价值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对地下空间连通义务的现行立法进行评析,其具有正当性。义务的客体范围应包括有通行必要的所有相邻地下... 在我国地下空间法律缺失的背景下,一些地方立法为适应实践需要而规定了地下空间连通义务。运用价值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对地下空间连通义务的现行立法进行评析,其具有正当性。义务的客体范围应包括有通行必要的所有相邻地下工程,建设单位、相邻地下工程所有权人和政府相关部门作为地下空间连通义务的主体,履行相应出资和建设义务。地下连通工程所有权由投资者享有,违反地下空间连通义务,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城市地下空间 地下连通工程 连通义务 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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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的困境及化解--兼谈公司法修改中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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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鹏程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63-170,共8页
《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二)》有关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的规定,一直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讨论的内容。《民法典》虽然基于我国国情确立了双轨制的公司解散清算模式,但存在清算责任主体不明、职责不清、权利冲突等问题,这些问题给公司... 《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二)》有关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的规定,一直都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讨论的内容。《民法典》虽然基于我国国情确立了双轨制的公司解散清算模式,但存在清算责任主体不明、职责不清、权利冲突等问题,这些问题给公司解散清算制度的有效实施带来了阻碍。部分域外国家关于公司解散清算中义务人确定、责任承担等相关规范值得借鉴。借助公司法修改的契机,现有规范需要在明确责任主体、厘清各方权责、化解权利冲突等方面作出改进,以建立更符合国情、更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公司解散清算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解散清算 清算责任 公司法 问题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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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环境物权构建的可行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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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广华 毋彤彤 《环境保护》 CSSCI 2018年第20期42-44,共3页
《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创设将生态环境保护上升到民法基本原则的高度,显示出我国借助民法助力解决环境问题的决心。作为民法重要组成部分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基本规则的物权法,理应对此有所回应。本文基于对环境物权... 《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创设将生态环境保护上升到民法基本原则的高度,显示出我国借助民法助力解决环境问题的决心。作为民法重要组成部分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基本规则的物权法,理应对此有所回应。本文基于对环境物权的学理分析,阐述了环境物权构建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进而提出在《物权法》中贯彻"绿色原则",将环境物权纳入用益物权编等方法来构建环境物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物权法 绿色原则 环境物权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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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平衡视域下水污染防治的“水中和”治理模式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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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广华 崇章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54-161,共8页
我国水污染防治多方合作治理模式尚未形成、责任设定过重导致侵权人利益失衡的环境问题突出,并未彰显生态平衡的立法理念。基于环境正义理论,借鉴美国《清洁水法》中国家污染物排放消除制度,结合可口可乐公司为解决环境非正义问题而对... 我国水污染防治多方合作治理模式尚未形成、责任设定过重导致侵权人利益失衡的环境问题突出,并未彰显生态平衡的立法理念。基于环境正义理论,借鉴美国《清洁水法》中国家污染物排放消除制度,结合可口可乐公司为解决环境非正义问题而对水污染控制的实践案例,提出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下的“水中和”治理模式,即企业、组织或个人在一段时间内通过废水循环利用、节水减排等方式抵消自身造成的水污染,从而实现“污水净零排放”,达到污水排放的“收支相抵”。“水中和”治理模式不仅可以形成合作治理模式避免侵权人利益失衡,而且更加符合环境资源保护的立法目的,以此破解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对立局面,从而实现环境正义和生态平衡。应将“水中和”治理模式法律化,并与水污染预防和治理相衔接,完善污水排放交易制度和相应配套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平衡 环境正义 水污染防治 水中和 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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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效力辨析--以契约理论为视角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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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鹏程 贾若欣 《西部法学评论》 2018年第5期31-39,共9页
对赌协议作为私募股权投资中重要的投资工具,其效力问题在学界一直争议颇多,虽然2012年最高院关于海富投资案的司法判例为各级法院中对赌协议的司法实践适用提供了一定的指引,但是将对赌协议的效力依对赌对象不同而加以区别认定却并非... 对赌协议作为私募股权投资中重要的投资工具,其效力问题在学界一直争议颇多,虽然2012年最高院关于海富投资案的司法判例为各级法院中对赌协议的司法实践适用提供了一定的指引,但是将对赌协议的效力依对赌对象不同而加以区别认定却并非最为合理的方式,也极易将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引入误区。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却并非单一的对象区分可以解决,需要多种解释方法的结合,并且对赌协议的效力认定也不能仅仅依靠效力识别的方法,而是需要考量协议背后所具有的经济价值和法律行为基础,分析对赌协议的法理基础及民商事法律规范对于私法自治中对赌协议的限制维度,把握私法中契约自治和法律干预之间的价值衡量方法,可以有助于我们更加充分的界定对赌协议的效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契约自由 对赌协议 法律干预 契约正义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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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损害赔偿视角下的公路超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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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广华 庞艳杰 《中国公路》 2017年第15期56-57,共2页
公路超限治理是我国公路行业的难题。超限运输会对路产造成严重的损害。本文以路产损害赔偿为视角,规范超限运输的事后救济途径,通过使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达到警示超限运输的公路使用人、反向制约超限行为、规范超限运输各... 公路超限治理是我国公路行业的难题。超限运输会对路产造成严重的损害。本文以路产损害赔偿为视角,规范超限运输的事后救济途径,通过使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达到警示超限运输的公路使用人、反向制约超限行为、规范超限运输各方法律关系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路行业 超限治理 损害赔偿 超限运输 法律责任 法律关系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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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授权移动支付责任承担的失衡与矫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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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夏秋 邓韫璟 《经济法论坛》 2020年第2期23-38,共16页
目次一、未授权移动支付责任承担的制度失衡二、未授权移动支付责任承担的价值偏离三、未授权移动支付责任承担的域外考察四、未授权移动支付责任承担的制度设计随着金融市场不断改革发展,移动支付行业迅速崛起并逐渐代替现金支付成为... 目次一、未授权移动支付责任承担的制度失衡二、未授权移动支付责任承担的价值偏离三、未授权移动支付责任承担的域外考察四、未授权移动支付责任承担的制度设计随着金融市场不断改革发展,移动支付行业迅速崛起并逐渐代替现金支付成为主流支付方式。移动支付行业的安全保障机制、消费者个人信息保障机制等制度尚不健全,密码失窃、诈骗链接等未授权移动支付事件频发。以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公司)有关的未授权支付民事判决为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者个人信息 安全保障机制 民事判决 移动支付 支付宝 现金支付 责任承担 价值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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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状态下交强险赔付问题研究——以“危险”和“危险实现”要件的引入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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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银仁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81-92,共12页
我国在审判实务中,对机动车停车状态下的事故是否应由交强险来赔付,出现了较大的分歧。为了救济受害者,通说倾向于最大限度地救济受害者,由交强险先行赔付。这种处理方式带来了法理论上的混乱,还造成了交强险业务亏损的局面。道交法76... 我国在审判实务中,对机动车停车状态下的事故是否应由交强险来赔付,出现了较大的分歧。为了救济受害者,通说倾向于最大限度地救济受害者,由交强险先行赔付。这种处理方式带来了法理论上的混乱,还造成了交强险业务亏损的局面。道交法76条和交强险条例适用的前提是机动车事故所具有的特殊危险性。但是,我国现行法上缺乏表征机动车"危险"和"危险实现"要件的表述。对此,法解释方法可以实现法律适用的限缩,但其不仅不能彻底解决在现行法中引入"危险实现"要件的问题,同时还会带来行政管理范围受限等新问题。借鉴德日两国立法,通过对现行法进行修订,以"运行"表征危险,增加"因运行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要件,可以有效解决机动车停车状态下交强险赔付问题存在的理论混乱并实现司法审判的一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强险 道交法76条 危险责任 高度危险 危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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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使用人的自治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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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广华 董飞 《城市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77-83,共7页
随着物业使用人越来越多地渗入现代城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领域,认为从权利与义务对等、共同地域生活的需要以及业主缺位导致自治效率低下等角度出发,赋予物业使用人自治权是十分必要的。考察国内外规定可知,我国立法对物业使用人自治权... 随着物业使用人越来越多地渗入现代城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领域,认为从权利与义务对等、共同地域生活的需要以及业主缺位导致自治效率低下等角度出发,赋予物业使用人自治权是十分必要的。考察国内外规定可知,我国立法对物业使用人自治权关注度不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在赋予物业使用人自治权方面值得我国借鉴。城市治理法治化背景下需要承认物业使用人在共同地域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区别对待不同居住时间的物业使用人,并厘清物业使用人自治权与业主自治权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赋予物业使用人参会权、陈述意见权、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以及瑕疵决议撤销权等自治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业使用人 自治权 共同地缘生活 城市治理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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