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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免责条款及其成立要件——兼谈最高法院法(经)复〔1986〕第38号批复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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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景辉 《法律适用》 1993年第12期32-33,共2页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免责条款,如某些商店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柜台上醒目地标明“货物出门,概不退换”,银行付款柜台前写着“点清钱款,离柜后概不负责”,保险合同中的“由于被保险人自杀、犯罪行为或由于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的故...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免责条款,如某些商店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柜台上醒目地标明“货物出门,概不退换”,银行付款柜台前写着“点清钱款,离柜后概不负责”,保险合同中的“由于被保险人自杀、犯罪行为或由于被保险人、投保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所致残废或死亡者,保险人不负死亡或伤残给付责任”.所有这些条款都是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就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免责条款 基本义务 合同当事人 邮电部 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 批复 责任 错误 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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