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工程造价中材料差价调整方法的探讨 被引量:1
1
作者 栾晓文 《工程造价管理》 2023年第2期44-49,共6页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建施双方的合法权益,施工合同(投标价)中对应的材料价格,应按合同约定或相关文件调整为施工期对应的加权平均价格。文章以江苏省有关材料差价调整文件的执行情况为背景,通...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建施双方的合法权益,施工合同(投标价)中对应的材料价格,应按合同约定或相关文件调整为施工期对应的加权平均价格。文章以江苏省有关材料差价调整文件的执行情况为背景,通过对工程造价中材料差价调整涉及主材的划分标准、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的计算方法[1]、基准价的确定等三个争议问题的分析论证,研究确定材料差价调整的规范方法,进一步补充完善合同无约定时主要建筑材料的划分标准、合同或招标控制价对应材料基准期与调价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处理方法、未招标或未执行政府采购的建设工程参照执行有关调价文件的细则等,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江苏省有关材料差价调整文件的修正建议,同时对实务工作中的若干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方法和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材差调整 主材划分 施工期材料价 基准价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