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加强地方医学院校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路径初探
被引量:5
- 1
-
-
作者
朱小平
王海容
魏洋
刘毅
-
机构
泸州医学院
泸州医学院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
出处
《医学与法学》
2014年第2期64-66,共3页
-
基金
四川省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项目"新形势下医事法学学科建设的提升路径研究"(项目编号:YF13-Y03)
"医事法学本科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YF13-Z01)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医事法学已经迈入了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新时期,如何加强医事法学学科建设是一项重要课题。应当在遵循适应需求、立足创新、突出特色、交叉融合、追求卓越原则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医事法学学科定位,培育学科特色,建设创新团队,构筑学科平台,加强科学研究,形成交叉学科群体优势,并创新管理运行机制,以此提升医事法学学科建设水平。
-
关键词
医事法学
学科建设
提升路径
-
Keywords
Medical Jurisprudence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way of promotion
-
分类号
D912.1-4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题名我国医生保护制度的现状及改进
被引量:2
- 2
-
-
作者
王琼
魏洋
黎志敏
-
机构
泸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泸州医学院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泸州医学院<医学与法学>编辑部
-
出处
《医学与法学》
2014年第1期16-19,共4页
-
基金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项目"泸州市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探索研究"(项目编号:YF11-Q14)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当前我国暴力袭医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生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无法获得及时、有效的保护,这使得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倾向于采取防御性的医疗措施,甚至使得部分医生选择转业。鉴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医生保护制度:通过修订《执业医师法》保护医生权益;强化医院安全管理,维护医生生命安全;注重对医生的人文关怀,减轻医生的压力;加强宣传,建立良性的舆论沟通机制;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减少医患冲突。
-
关键词
医生保护制度
现状
建议
-
Keywords
doctor protection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suggestion
-
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题名缺陷药品惩罚性赔偿责任中“明知”要件的研究
- 3
-
-
作者
宋民宪
蒋煜
胡冉
梁萍
李婷
-
机构
泸州医学院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成都中医药大学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
-
出处
《医学与法学》
2012年第5期61-63,66,共4页
-
基金
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项目"药品侵权责任研究"(项目编号:11XJA820002)的研究成果
-
文摘
明知药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本文借鉴刑法学中客观的超越要素理论,对缺陷药品侵权中的"明知"的法律渊源、认定标准和表现形式进行了研究;认为故意隐瞒药品缺陷、应当召回而未召回缺陷药品、故意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广告欺诈等属于明知的行为,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
关键词
药品缺陷
明知
侵权责任
惩罚性赔偿
-
Keywords
drug defect
know
tort liability
punitive compensation
-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医疗机构对药品说明书“遵医嘱”的理解与法律责任
被引量:11
- 4
-
-
作者
赵因
宋民宪
李婷
-
机构
北京市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
泸州医学院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
出处
《医学与法学》
2013年第4期54-56,共3页
-
基金
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项目"药品侵权责任研究"(项目编号:11XJA820002)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药品说明书的基本作用是指导医务人员及患者安全、合理地使用药品。本文在研究药品说明书的意义与内容的基础上,围绕药品说明书中关于"遵医嘱"内容展开讨论,指出"遵医嘱"扩大化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
关键词
医疗机构
药品说明书
遵医嘱
法律责任
-
Keywords
medical institutions
package insert
following the doctorls advice
legal liability
-
分类号
R95
[医药卫生—药学]
-
-
题名从缺陷产品角度评我国现有的中成药标准
被引量:2
- 5
-
-
作者
宋民宪
梁萍
李婷
-
机构
泸州医学院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
成都中医药大学
北京市中伦文德(成都)律师事务所
-
出处
《医学与法学》
2013年第5期52-55,共4页
-
基金
教育部社科研究基金项目"药品侵权责任研究"(项目编号:11XJA820002)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我国法律将"产品缺陷"定义为"不合理的危险"。按照药品的特点,缺乏系统的有效性、安全性评价,不具有相应功能(适应症)的药品即可能被认为存在缺陷。以此为视角,我国现有的中成药标准就存在诸多构成产品缺陷的因素:上市前未进行过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上市后缺乏再评价;评价标准在变化;同一药品不同剂型品种之间的一致性缺乏依据;同一成分作为标准控制项目降低了药品标准对质量识别的作用;用药原则难以实现;药品说明书存在警示缺陷、对临床的实际指导有限;存在安全与质量隐患。
-
关键词
中成药
缺陷产品
-
Keyword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defect product
-
分类号
R288
[医药卫生—中药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