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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玻璃器皿盛装口腔小器械灭菌开封后有效期的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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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世莉
郑立舸
黄小芳
王泽琼
刘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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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护理部
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口颌面修复重建和再生实验室
泸州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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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重庆医学》
CAS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1527-1528,153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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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泸州市科技局课题项目[2013-S-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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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的探讨玻璃器皿盛装口腔小器械灭菌开封后的有效期。方法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在正常工作日选取口腔诊室15间,每间诊室选取已灭菌玻璃器皿(内盛灭菌小器械)2个,在玻璃器皿开封后使用过程中的4、8、24、48、72、96、120、144、168h采集样本进行培养,观察细菌生长情况。结果 30个玻璃器皿,在开封使用后的4、8、24、48h均无细菌生长;第72h的采样培养中有3个细菌生长,与4、8、24、48h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96h时的采样培养中共有10个细菌生长,与4、8、24、48h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玻璃器皿盛装口腔小器械灭菌开封后的有效期可为48h。结论玻璃器皿盛装口腔小器械灭菌开封后的有效期可为48h,有效期的延长可减少器械的灭菌次数,降低器械的耗损和延长器械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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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玻璃器皿
牙科器械
灭菌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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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lass containers
dental instruments
sterilization
validity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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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R783
[医药卫生—口腔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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