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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的处理
1
作者
李顺新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50-50,共1页
一是应当明确以集体名义是形式上的还是实质上的。近些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将公款挪用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为逃避打击,便以集体的名义(包括合同约定形式)进行挪用。一旦事情败露,挪用人又采取对策,无合同的...
一是应当明确以集体名义是形式上的还是实质上的。近些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将公款挪用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为逃避打击,便以集体的名义(包括合同约定形式)进行挪用。一旦事情败露,挪用人又采取对策,无合同的补签合同,不能补签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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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挪用公款罪
企业事业单位
挪用人
集体
采取对策
表现形式
非法活动
合同约定
补签
罪与非罪
原文传递
题名
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的处理
1
作者
李顺新
机构
济南军区郑州军事检察院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期50-50,共1页
文摘
一是应当明确以集体名义是形式上的还是实质上的。近些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将公款挪用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为逃避打击,便以集体的名义(包括合同约定形式)进行挪用。一旦事情败露,挪用人又采取对策,无合同的补签合同,不能补签合同的。
关键词
挪用公款罪
企业事业单位
挪用人
集体
采取对策
表现形式
非法活动
合同约定
补签
罪与非罪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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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单位名义挪用公款的处理
李顺新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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