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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共同犯罪形态下“自洗钱”行为的理论辨析与刑法规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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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安当
胡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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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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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13-20,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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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纳入洗钱罪规制范围,目前主要有以上游犯罪定罪、独立定罪和分别定罪的观点,本质分歧在于仅以上游犯罪定罪是否包含对“自洗钱”行为的司法评价。在共同犯罪形态下,“自洗钱”主体与上游犯罪正犯不具有完全的同一性,在实施构成要件行为中所起作用不同,可在不违背罪数理论的情况下,按实际罪责分类定罪:对主要或专门实施“自洗钱”的行为人作择一重罪处罚,对实施上游犯罪为主“自洗钱”为辅或参与程度相当的以上游犯罪定罪,将“自洗钱”作从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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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洗钱
择一重罪
事后不可罚
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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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elf-money laundering
inflict punishment with one heavier crime
the afterwards act of impunity
quantity of off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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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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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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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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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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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21年第4期64-6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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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目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在法律适用方面的一些争议和问题,但在"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含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特殊主体的重复评价问题、增设"持有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能性等方面,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建议进一步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解释,明晰"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主观明知等问题,对特殊主体的重复评价问题通过量刑修正,以及建议增设"持有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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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法律适用
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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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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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事现场指认笔录的证据定位及规则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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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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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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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21年第6期61-6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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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明确刑事现场指认笔录的证据定位,既是严格证明规则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刑事现场指认笔录是一种独立的笔录类证据。明确现场指认笔录的法定证据形式、规范现场指认的法定程序和笔录制作要求,并通过创建检察机关对现场指认的派员监督制度加强对现场指认活动的监督,可以更好地发挥现场指认笔录的证据价值和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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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现场指认笔录
证据定位
规则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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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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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安民警帮助犯罪嫌疑人假立功行为定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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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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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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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22年第6期57-6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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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安民警帮助犯罪嫌疑人假立功行为情形复杂,定性争议较大。需首先对该行为的主体、危害行为、侵害的法益三个重点不法要件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不同情形进行分类梳理。再对涉及的争议罪名进行比较分析,明确近似罪名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最后应当按民警帮助犯罪嫌疑人假立功不同行为主体对职权的不同利用情况进行分别定性,分别定徇私枉法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包庇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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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安民警
帮助假立功
定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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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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