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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遏制集体腐败 湖南耒阳“最肥”科级单位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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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航
周清水
覃福晓
应豪洁
邱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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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国家检察官学院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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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1年第20期28-3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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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与单个人犯罪相比,集体性的腐败不仅容易引起公民对职务犯罪的憎恶感,也会弱化乃至虚置业已建立的制度资源。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建设一直被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基于法治资源的匮乏,各行各业内开展的法治建设也始终围绕着如何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资源展开的。集体性腐败的案例表明,制度虽然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但却不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素。法治建设中,如何充分、科学的发挥人的作用仍是我国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对法治制度资源祛魅,并不是否定制度资源的积极意义,毋宁说在法治背景下需对制度资源的价值重新认识,因为法治意味着对任何事情的探讨又不得不在制度的框架内进行。良好的制度仍需要每一个公民的践行才能真正实现,"徒法不足以自行"仍是伴随我国法治建设的治世箴言。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不能盲目的信赖制度资源,应科学的发挥人的作用、提升公民对法治的信仰,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工作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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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集体腐败
职务犯罪
受贿案
集体化
腐败案
耒阳
法治建设
制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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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0.9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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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预防和治理集体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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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覃福晓
应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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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广西大学法学院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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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1年第20期32-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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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日益严重的集体腐败,当前有必要借鉴包括北欧在内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反腐工作的一些成功经验,其中包括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经验,并相应地将反腐败的工作重点从传统的惩前毖后,逐渐地进化和发展为以预防和惩罚并重,并最后发展为以预防为主的预防模式。互联网由于其特有的自动识别、自动联动和自动报警功能,可以更大规模地用于我国的反腐败斗争,特别是用于预防和治理集体腐败的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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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技术
集体腐败
预防
治理
利用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反腐败斗争
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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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0.9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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