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党校学历的规定
1
《当代社科视野》
1995年第11期33-33,共1页
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95]11号)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对党校学历作了明确规定,现摘登如下: 第十八条党校学历是干部在党校学绩的一种标志。党校主体班次的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党校学...
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95]11号)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对党校学历作了明确规定,现摘登如下: 第十八条党校学历是干部在党校学绩的一种标志。党校主体班次的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党校学历,并作为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任职资格。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校学历
中国共产党
党校工作
考试考核
暂行条例
主体班次
党校函授教育
教学计划
中央文件
中央党校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党校学历的规定
1
机构
浙江省委党校办公室供稿
出处
《当代社科视野》
1995年第11期33-33,共1页
文摘
中共中央文件(中发[1995]11号)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对党校学历作了明确规定,现摘登如下: 第十八条党校学历是干部在党校学绩的一种标志。党校主体班次的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取得党校学历,并作为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任职资格。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举办的学制二年以上的长期班次。
关键词
党校学历
中国共产党
党校工作
考试考核
暂行条例
主体班次
党校函授教育
教学计划
中央文件
中央党校
分类号
D261.4 [政治法律—中共党史]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党校学历的规定
《当代社科视野》
1995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