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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量刑建议实证研究——以江西部分地区为样本
被引量: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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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申明
周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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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华东政法大学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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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法治》
2016年第7期60-6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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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检察理论研究自筹经费课题<量刑规范化研究>(编号:GJ2014D3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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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量刑建议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有助于全面实现公诉权,有助于法官作出科学合理的裁判,量刑规范化改革也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虽然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量刑建议,但在司法实践中,量刑建议已经被检察机关广泛应用。量刑建议的实施效果如何,成为今后量刑规范化改革如何推进的重要参考。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量刑规范化研究"课题组选取江西省为调研对象,对量刑建议做了深入细致的实证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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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量刑建议
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法
公诉权
庭审程序
司法实践
司法体制改革
量刑程序
规范化研究
我国刑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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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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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加强法律监督说理与检察官职业素质养成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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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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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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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0X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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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说理工作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必然内容,说理能力是法律监督能力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说理能力与法律监督业务中具体的工作能力这两者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因此,可以把法律监督说理状况看作是检察工作业绩和检察官具体业务素质的展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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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监督工作
说理能力
检察官
职业素质
业务素质
监督能力
工作能力
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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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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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以“四合一”构建港航检察履职体系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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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耀凤
潘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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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宁波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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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检察》
2022年第5期73-7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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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GJ2021 B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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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浙江省宁波市港航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宁波市检察机关着力区域实际深化“四大检察”工作,推动港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做优服务港航企业检察品牌第一,派驻企业,精准服务。健全派驻企业机制,在典型港航企业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加强与企业的联络、沟通、协调,便于日常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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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
港航企业
精准服务
沿海主要港口
检察官
综合运输体系
四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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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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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量刑建议实证研究——以江西部分地区为样本
被引量: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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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申明
周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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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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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5年第2期238-251,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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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2014年度自筹经费“量刑规范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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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量刑规范化改革作为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领域最为重要、最具价值的诉讼制度改革之一,非常契合这一诉讼制度改革的主题。通过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规范法官量刑裁量权",现在的改革离当初设定的目标越来越近,但每一项制度都有一个渐进式完善的过程。对于量刑建议和量刑规范化改革,也要保持一个开放理性的心态去反思,既要总结其中的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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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量刑建议
检察机关
我国刑事司法
制度改革
庭审程序
量刑程序
刑事诉讼法
公诉权
法庭辩论
控辩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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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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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涉矿类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实践分析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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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飞飞
兰学鑫
占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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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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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2期56-5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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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超底盘开采不仅造成国有矿产资源损失,而且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不宜将个人独资企业单独列为被告。因国有矿产损失和生态环境价值的牵连性和不可分性,应当将国有矿产损失列入诉讼请求,而已经缴纳资源补偿费但尚未采挖的采挖量不能与超底盘开采量相抵扣。所涉国有矿产损失的款项不应再按刑事案件赃款赃物处理,可由检察机关直接上缴财政。在生态环境修复中,应当鼓励行为人自行修复,并要正确理解和处理生态修复费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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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超底盘开采
单独被告
诉讼请求
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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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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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涉走私类洗钱犯罪行为的类型化分析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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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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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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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14期29-3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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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3年度浙江省法学会重点课题“贸易便利化的刑法保障问题研究——以伪报贸易性质走私为视角”(2023NB0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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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于洗钱行为的司法认定,宏观层面要遵循侵害金融管理秩序、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和期待可能性三个基本原理,微观层面则可区分掩盖混淆型洗钱、借名顶替型洗钱、投资置换型洗钱三种样态。帮助走私分子跨境转移资金,即使该资金出境后是用于支付走私货物对价,也不排除构成洗钱罪的可能,区分洗钱罪与走私共犯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事前通谋。走私人使用他人账户接收犯罪所得,或者在收到走私违法所得现金后分散存入自己账户,也可能构成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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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洗钱
走私犯罪
跨境支付
提供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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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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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相约自杀中的帮助、欺骗行为如何定性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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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东杰
崔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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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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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12期74-7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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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杀在主观方面要求被害人纯粹自主自愿,在客观方面要求被害人完整支配直接导致死亡的行为。自杀在刑法上不是犯罪行为。相约自杀中帮助、欺骗自杀的行为是否需要接受刑法评价,关键要把握两点:只有帮助、欺骗自杀的行为造成自杀者产生严重的认识错误,客观上又主导自杀者的死亡进程,行为人才可以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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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相约自杀
欺骗自杀
故意杀人罪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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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4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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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中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被引量: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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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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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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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18期23-2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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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增多,同时还牵连出不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刑事司法解释应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情节严重"条款的具体内容进行合理化设置;同时对一定程度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和制作、伪造信用卡的行为独立成罪。对于在整个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中所涉及的处置公民个人信息的电信、金融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应按照中立的帮助犯理论,视具体情况分析处置,一般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主观无罪过或过失(无罪)、间接故意(不起诉)与直接故意(定罪处罚)三种情形。网络电信诈骗同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一般应予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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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犯罪
公民个人信息
共犯
中立帮助行为
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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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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