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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兼顾 打动拆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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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平 《社区》 2012年第9期16-16,共1页
小王与父母住在鄞奉路一套建筑面积只有51.2平方米的房子里,产权人是爸爸,这也是他们唯一的房产。小王今年31岁,无业,患有小儿麻痹症,下肢残疾,至今未婚,自我认知较低。妈妈57岁,无业;爸爸56岁,早年下岗,现在一家个体企业... 小王与父母住在鄞奉路一套建筑面积只有51.2平方米的房子里,产权人是爸爸,这也是他们唯一的房产。小王今年31岁,无业,患有小儿麻痹症,下肢残疾,至今未婚,自我认知较低。妈妈57岁,无业;爸爸56岁,早年下岗,现在一家个体企业打零工。2070年2月,海曙区鄞奉路旧城改造项目一启动,小王一家就炸开了锅,无所适从。他们一方面缺乏主见,对拆迁有很大的抵触情绪,不断在小区内发牢骚,甚至不愿接受拆迁登记。另一方面,对拆迁又抱有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期望一拆就能解决所有的生活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拆迁户 情理法 小儿麻痹症 建筑面积 自我认知 个体企业 改造项目 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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