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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村民自治司法裁判制度探微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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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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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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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长江论坛》
2006年第2期69-7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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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村民自治是一种权利,而不是权力,其主体是村民个体。村民个体在通过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的行使自治权利时,由于既定制度中缺少裁判制度,导致各种权利在不同的界面上发生冲突,妨碍了村民自治在农村的健康发展。本文在分析村民自治性质的基础上,将实践中频繁出现的典型案件抽象成一个具体的案例,然后以该案为切入口,阐述缺少裁判制度产生的后果,探索建立裁判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提供法院审判模式和仲裁模式以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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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村民自治
司法裁判制度
必要性
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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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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