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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涉聚合支付案件的司法认定误区及刑法适用逻辑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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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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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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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22期28-3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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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聚合支付开发的初衷,是为解决电子支付渠道多样化与便捷性之间的矛盾,其虽然属于第四方支付,但本身并不违法。违规开展的聚合支付不一定就属于资金支付结算。在认定其是否属于资金支付结算时,要从资金结算流转的本质特征来判断。另外,违规提供聚合支付服务的行为虽然不触及资金支付结算,但本质上也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建议从完善平台未尽管理义务的责任追究和现行法律适用等方面,对上述行为作出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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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聚合支付
认定误区
刑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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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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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践进路
被引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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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史统
罗青
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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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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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4期58-62,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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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办理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案件范围界定、检察建议制发对象确定、督促协同作用发挥等是其中的难点和重点。为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的最佳效能,建议围绕判定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明确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界定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行为等方面,把握立案条件;围绕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同步推动新法实施、凝聚公益保护合力等方面,明确案件办理要点;通过做好案件同步宣传、适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发挥报告资政作用等方式,延伸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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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娱乐场所监管
诉前检察建议
延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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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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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套路贷案件涉案财物的处置与把握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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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锡铭
杨柳
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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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系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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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19期64-6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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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題《套路贷案件中涉案财产处理实证研究》(GJ2019C32)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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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套路贷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财产犯罪,行为人通过设置“套路”让被害人陷入各类借贷陷阱从而非法牟利,使财产权属关系遭受严重破坏。在惩治套路贷犯罪时,对涉案财物进行合理处置是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故在司法实践中,有必要明确被害人对本金的退出义务,针对套路贷中车辆、房产被处置的不同情形确定行为人退赃退赔的范围、根据过错程度大小以阶梯的形式构建套路贷案件中第三人主观明知的判断标准,同时从完善当前诉讼制度出发保障被害人以及案外第三人对涉案财物的权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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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套路贷
涉案财产处置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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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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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不起诉理由说明书制作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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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琳
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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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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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检察》
2022年第9期66-6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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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修订的《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强调了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行使和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意义。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建立在人民群众充分理解、接受、认同司法办案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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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察工作
司法责任制
检察机关
检察法律文书
法律监督能力
《意见》
检察权行使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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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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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典视角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的优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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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史统
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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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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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13期46-4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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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检视当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的现状,发现存在监督案源拓展较为困难、调查核实权运用不充分、办案人员素能难以匹配等问题。民法典实施与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一脉相承,两者兼有供需关系、体用关系等耦合特点。在民法典实施背景下,要践行诚实信用原则推进虚假诉讼治理、践行法条核心要义推进精准办案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实现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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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法典
调查核实权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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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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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疫情防控视角下涉野生动物相关行为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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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森
金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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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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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23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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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了对涉野生动物相关行为如何规制的思考。除食用以及以食用为目的的相关行为外,基于个人自用、商业性经营利用以及特殊用途而实施的涉野生动物行为亦应列入规制的范围。在对上述行为合法合规情形探讨时,立法层面应作出调整和回应。当前涉野生动物相关行政法律法规侧重点不同,建议通过专门立法明确责任和处置方式,并与刑法在违法与入罪上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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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野生动物
疫情防控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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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68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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