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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措施适用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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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高庆 章仕法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07年第5期22-25,共4页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措施的适用,既要保证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又要保障人权。当前逮捕措施在适用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应当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撤销、变更逮捕措施的监督制度和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制度以及逮捕...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措施的适用,既要保证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又要保障人权。当前逮捕措施在适用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应当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撤销、变更逮捕措施的监督制度和检察机关决定逮捕制度以及逮捕的执行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逮捕措施 适用 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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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可能性在阻却有责性上的适用探析——以陆勇案为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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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海铭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5期61-65,共5页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规范责任论的归责基础,法谚有云:法律不强人所难,对因随附情状异常而导致期待不可能的,理应减轻或免除法的责任。对期待可能性有无及大小的问题,须以社会一般人+具体行为人的判断标准对随附情状异常性、意志受涉性和法... 期待可能性理论是规范责任论的归责基础,法谚有云:法律不强人所难,对因随附情状异常而导致期待不可能的,理应减轻或免除法的责任。对期待可能性有无及大小的问题,须以社会一般人+具体行为人的判断标准对随附情状异常性、意志受涉性和法的可恕性进行递进式评价。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舍其形而用其魂,通过立法技术将该理论融入相关成文法中,在防止司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之滥用的同时向脆弱的人性倾注刑法同情之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期待可能性 随附情状异常性 意志受涉性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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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入户盗窃之“户”的认定 被引量:2
3
作者 王海铭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2期24-26,共3页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即可成立盗窃罪。对于在前店后房、商住两用房、沿街房等特殊场所内实施的盗窃行为,不宜使用单一标准来认定其入户盗窃性质,需结合具体场所中经营与生活区域的隔断情况和营业时间...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即可成立盗窃罪。对于在前店后房、商住两用房、沿街房等特殊场所内实施的盗窃行为,不宜使用单一标准来认定其入户盗窃性质,需结合具体场所中经营与生活区域的隔断情况和营业时间以及行为人对"户"的主观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盗窃罪 入户盗窃 前店后家 刑法修正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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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及其对策——以农村基层组织为视角 被引量:1
4
作者 章仕法 潜雪映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第1期49-54,共6页
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遇到的问题较多。立法解释划分"村务"与"公务",且未将村民小组长、村会计和出纳列为执行公务的主体,这不利于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为解决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法律... 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遇到的问题较多。立法解释划分"村务"与"公务",且未将村民小组长、村会计和出纳列为执行公务的主体,这不利于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为解决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建议修改"2000立法解释",赋予检察机关以相对宽泛的机动侦查权,规定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也可成为渎职犯罪的主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 基层组织人员 职务犯罪 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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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修九草案”中身份证件犯罪入刑探讨——以刑法谦抑性为视角
5
作者 张军方 王海铭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5年第3期60-63,共4页
基于刑法谦抑性所蕴含的内在价值追求,罪与罚的关系,应是其罪决定其罚,《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将购买以及使用各类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入罪,但因伪造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远重于购买及使用行为,为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及罪刑均衡原则的要求,... 基于刑法谦抑性所蕴含的内在价值追求,罪与罚的关系,应是其罪决定其罚,《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将购买以及使用各类虚假身份证件的行为入罪,但因伪造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远重于购买及使用行为,为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及罪刑均衡原则的要求,在法益衡量基础上,在法定刑的设置及入罪条件的构建上,理应将伪造行为与购买、使用等行为有所区别,并将轻微违法只需通过其他社会规范进行调整的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身份证件犯罪 入刑 谦抑性 限缩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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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法律适用及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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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仕法 潜雪映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47-52,共6页
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遇到的问题较多,立法解释划分"村务"与"公务",不符合查处案件的实际,导致出现案件管辖矛盾;立法解释未将村民小组长和村会计、出纳列为执行公务的主体,未规定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可成为... 查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遇到的问题较多,立法解释划分"村务"与"公务",不符合查处案件的实际,导致出现案件管辖矛盾;立法解释未将村民小组长和村会计、出纳列为执行公务的主体,未规定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可成为渎职罪主体,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为解决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应修改或者取消"2000立法解释",无须划分"村务"与"公务",否则,就应赋予检察机关以相对宽泛的机动侦查权,将村民小组长、村会计、出纳归入立法解释中所指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规定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也可成为渎职罪的主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 职务犯罪 法律适用问题 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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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措施立法完善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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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仕法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1期67-72,共6页
我国现行法律关于逮捕的规定还存在如下不足:赋予公安机关撤销和变更逮捕措施的权力造成了逻辑上的混乱,而且使得检察机关无法对此进行必要的监督;法律对检察机关逮捕决定权的规定不统一,逮捕办理部门的规定存在缺陷,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 我国现行法律关于逮捕的规定还存在如下不足:赋予公安机关撤销和变更逮捕措施的权力造成了逻辑上的混乱,而且使得检察机关无法对此进行必要的监督;法律对检察机关逮捕决定权的规定不统一,逮捕办理部门的规定存在缺陷,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逮捕一概由公安机关执行的规定过于僵化,不利于侦查办案;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间过短,容易造成超期限办案等。这些不足影响到逮捕制度功能的发挥。因此,必须从立法上完善相关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逮捕措施 立法缺陷 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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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不宜接纳未成年人场所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思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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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岚 蒋佳羊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24期56-59,共4页
不宜接纳未成年人场所中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针对该领域长期存在的监管职责模糊、管控措施乏力、证据收集难等堵点问题,检察机关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应积极通过诉前协调、多元共治、机制健全等手段,破解难题,解决问题。同时,进... 不宜接纳未成年人场所中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针对该领域长期存在的监管职责模糊、管控措施乏力、证据收集难等堵点问题,检察机关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应积极通过诉前协调、多元共治、机制健全等手段,破解难题,解决问题。同时,进一步深化履职,以数字化赋能协同治理、源头治理,切实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益诉讼检察 不宜接纳未成年人场所 数字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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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竞合情景下的处断探析 被引量:2
9
作者 王海铭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16期27-31,共5页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存在竞合时,因先因行为的不法性导致职务权源瑕疵的,即便实行阶段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该当性要求,亦完全有可能成立其他类型的夺取型财产犯罪。对因特别法条本身不周延所导致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标准高于普通盗窃罪,在...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存在竞合时,因先因行为的不法性导致职务权源瑕疵的,即便实行阶段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该当性要求,亦完全有可能成立其他类型的夺取型财产犯罪。对因特别法条本身不周延所导致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标准高于普通盗窃罪,在无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对此类行为应作无罪处理,司法者对此种预设应当给予足够的尊重。在职务侵占罪的法益保护上,对于企业与职员之间的信赖法益的保护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因行为 职务瑕疵 特别法条 信赖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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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眼看村民小组长将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据为己有之定性——评《刑事审判参考》最新第1138号案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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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国华 王海铭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12期69-74,共6页
刑法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相对刑法第382条而言,不属于"注意"规范,两者之间应属犯罪对象上的补充与被补充的关系。职务的廉洁性应是贪污罪的主要保护法益,故行为人所侵犯的法益是集体财产权还是其他财产权,并不能成为... 刑法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相对刑法第382条而言,不属于"注意"规范,两者之间应属犯罪对象上的补充与被补充的关系。职务的廉洁性应是贪污罪的主要保护法益,故行为人所侵犯的法益是集体财产权还是其他财产权,并不能成为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标准。基于职务行为取得对财物的直接或是间接的控制权方是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的伊始。在相应的征地补偿款发放至个体村民之前,村基层组织人员在此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相应征地补偿款项的,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 村基层组织人员 征地补偿款 特定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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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能否单独构成刑讯逼供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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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莉芳 陈杰斐 王慧琴 《中国检察官》 2021年第4期58-61,共4页
一、基本案情2019年11月21日,J县公安局W刑侦中队接到胡某某的报警,称其位于J县X街道塘后村东174号的家中被盗,损失金额约人民币10万元。该案由J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交由W刑侦中队第三组承办(组长徐某某,组员赵某某、胡某杰、刘某某,见... 一、基本案情2019年11月21日,J县公安局W刑侦中队接到胡某某的报警,称其位于J县X街道塘后村东174号的家中被盗,损失金额约人民币10万元。该案由J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交由W刑侦中队第三组承办(组长徐某某,组员赵某某、胡某杰、刘某某,见习民警朱某某)。经技术侦查,承办民警锁定本案被害人杨某某系胡某某家被盗窃案的重大嫌疑对象。2019年12月11日4时许,被告人胡某杰接到B街道新锐网吧老板电话告知杨某某出现在网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讯逼供罪 嫌疑对象 立案侦查 技术侦查 辅警 损失金额 民警 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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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天理的当代意蕴和遵循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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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德清 《人民检察》 2021年第23期68-69,共2页
天理在古代中国源流深厚悠长,对于维护统治秩序、治国理政具有重要意义,也是重要的司法准则,是“法上之法”。当代中国,天理这一观念仍然具有坚实的社会根基和民意基础,在涉及基本伦理底线的案件中,是司法办案必须考量的因素,也是人们... 天理在古代中国源流深厚悠长,对于维护统治秩序、治国理政具有重要意义,也是重要的司法准则,是“法上之法”。当代中国,天理这一观念仍然具有坚实的社会根基和民意基础,在涉及基本伦理底线的案件中,是司法办案必须考量的因素,也是人们检验司法决定妥当与否的重要依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统治秩序 伦理底线 治国理政 民意基础 天理 当代意蕴 司法准则 社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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