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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建设中知识产权环境的改善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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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秀宝 刘远山 《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4年第6期27-34,共8页
浙江舟山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建设为辟建自由贸易港区提供了有利条件。知识产权的创造激励、运用促进、法律保护和经营管理在建设自由贸易港区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定... 浙江舟山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战略层面新区建设为辟建自由贸易港区提供了有利条件。知识产权的创造激励、运用促进、法律保护和经营管理在建设自由贸易港区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定位后,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和司法保护环境等方面加以改善,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自由贸易港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舟山自由贸易港区 知识产权环境 公共服务 行政执法 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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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辨认错误的原因分析及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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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小光 李琴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6年第6期108-118,共11页
目击辨认是一种常见的侦破案件、确定犯罪嫌疑人的重要侦查措施,但也容易受到犯罪现场环境、目击者生理、心理、精神状态、辨认程序的组织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产生辨认错误,进而导致刑事错案的发生。我国新刑诉法确认了"辨认笔录&q... 目击辨认是一种常见的侦破案件、确定犯罪嫌疑人的重要侦查措施,但也容易受到犯罪现场环境、目击者生理、心理、精神状态、辨认程序的组织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产生辨认错误,进而导致刑事错案的发生。我国新刑诉法确认了"辨认笔录"的证据资格,却并未将"辨认"作为法定侦查措施之一,辨认程序缺乏立法规制,辨认笔录的审查过于粗糙,且犯罪嫌疑人缺乏权利保障规则。为此,有必要从辨认程序规则、权利保障规则、证据审查规则三方面构建我国目击辨认规则,预防和减少刑事错案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目击辨认 刑事错案 辨认笔录 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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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作者精神权利部分穷竭的困境及应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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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秀宝 《电子知识产权》 2014年第4期52-57,共6页
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技术对作者精神权利保护所造成的冲击为精神权利部分穷竭原则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和基础。该原则因其内涵的抽象性和外延的模糊性,致使其无法解释诸如精神权利穷竭的效力范围、时间范围以及其与精神权利转让之间的界限等... 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技术对作者精神权利保护所造成的冲击为精神权利部分穷竭原则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和基础。该原则因其内涵的抽象性和外延的模糊性,致使其无法解释诸如精神权利穷竭的效力范围、时间范围以及其与精神权利转让之间的界限等问题。而事实上,精神权利部分穷竭原则的本质在于转让作者的精神权利。因此,承认作者精神权利的部分转让是解决精神权利部分穷竭原则所临困境的理性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作者 精神权利 穷竭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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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公开与审判权威维系的多维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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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秀宝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5年第4期112-122,共11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拉开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本刊一向关注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动态,曾经多次组织刊发专题研讨文章,及时反映相关最新研究成果。时至《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拉开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本刊一向关注司法体制改革的研究动态,曾经多次组织刊发专题研讨文章,及时反映相关最新研究成果。时至《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获中央批准一年之际,再次编发此组文章,表明了本刊对当前司法改革重点问题的关注。这里刊发的6篇文章的作者都是一线法官,他们的文章既有切身工作的体悟、扎实的数据分析,也有深入的理论思考,论题接近实际,内容包括:基层法院审判资源管理现状分析及优化路径探索、司法改革语境下司法辅助事务管理模式的构建、实行法官职务序列单独管理的现实困境和路径选择、裁判文书公开与审判权威维系的多维解读和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的试点研究等,希望反映当前司法改革进程的一个侧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裁判文书 审判权威 多维解读 公开 司法正义 法律精神 裁判结果 程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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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性质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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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秀宝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3期90-99,共10页
当前学界关于著作人身权性质的认识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著作人身权与民法意义上的人身权并无二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著作人身权实为财产权。事实上,著作人身权与民法意义上的人身权并非同源,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和修改权与著作... 当前学界关于著作人身权性质的认识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著作人身权与民法意义上的人身权并无二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著作人身权实为财产权。事实上,著作人身权与民法意义上的人身权并非同源,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和修改权与著作财产权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从而使其体现出一定的财产性。面对著作人身权保护的诸种新模式,重新界定著作人身权的性质成为关键之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著作人身权 性质 人身权 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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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精神权利在著作权法中的优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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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秀宝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97-104,共8页
作者精神权利在国际立法中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态势,其所昭示的嬗变过程意味着国际社会对作者人格利益的重视和对人权价值的保护。作者精神权利在著作权法上的地位历经变迁后,现为各国著作权法所规制和调整,但其称谓、所处层次和内容... 作者精神权利在国际立法中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态势,其所昭示的嬗变过程意味着国际社会对作者人格利益的重视和对人权价值的保护。作者精神权利在著作权法上的地位历经变迁后,现为各国著作权法所规制和调整,但其称谓、所处层次和内容并非完全一致;我国立法对该权利的保护超越了《伯尔尼公约》所定之标准。在新媒体技术条件下,作者精神权利的经济价值凸显,其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亦逐步扩张并已突破自身的限制,朝着经济权利的方向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作者 精神权利 著作权法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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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转让及其本土化构建研究——基于新媒体技术背景下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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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秀宝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6期73-80,96-97,共8页
传统著作权理论认为作品系作者人格之外化或延伸,著作人身权与作者人格无法分离,故其无从转让;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转让之规定亦尚付阙如。然社会实践尤其于信息以"裂变"速度传播的互联网络领域,转让著作人身权之现象不... 传统著作权理论认为作品系作者人格之外化或延伸,著作人身权与作者人格无法分离,故其无从转让;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转让之规定亦尚付阙如。然社会实践尤其于信息以"裂变"速度传播的互联网络领域,转让著作人身权之现象不时发生,学界于此形成了禁止转让说、自由转让说和限制转让说三种不同理论主张以维护或解构传统著作权理论。但既有学说在解释著作人身权之可转让性问题上则语焉不详,缺乏解释力和说服力。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论,发表权和修改权具可转让性,而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则否;我国立法以此构建著作人身权转让制度具必要性和可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媒体技术 著作人身权 转让 本土化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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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许可实施中听证主持人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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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璇 余秀宝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3年第10期65-68,共4页
听证制度是现代程序制度的核心要素之一。我国现行《行政许可法》对听证主持人制度的规定存在一些不足,成为制约听证会质量的瓶颈,不利于行政许可听证目的的实现。因此,探讨我国行政许可听证主持人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完善该... 听证制度是现代程序制度的核心要素之一。我国现行《行政许可法》对听证主持人制度的规定存在一些不足,成为制约听证会质量的瓶颈,不利于行政许可听证目的的实现。因此,探讨我国行政许可听证主持人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完善该制度的一些具体措施,对充分发挥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功能,具有重大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听证 听证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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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量刑说理问题实证研究——以D法院97份刑事判决书为样本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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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琴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11-115,共5页
量刑说理是法官对量刑结论的正当性进行解释论证的一种诉讼活动。通过量刑说理,可以增加量刑的可接受性,有助于法官思考量刑的妥当性、认真对待被告人的权利。但是司法实务中,量刑说理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判决书中量刑说理不够全面... 量刑说理是法官对量刑结论的正当性进行解释论证的一种诉讼活动。通过量刑说理,可以增加量刑的可接受性,有助于法官思考量刑的妥当性、认真对待被告人的权利。但是司法实务中,量刑说理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判决书中量刑说理不够全面、透彻,缺乏说服力,以致引发被告人和社会各界对量刑结论的质疑,影响了司法权威。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司法实践中应丰富说理内容、强化说理个性并完善配套措施,以提高判决书量刑说理的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说理 量刑程序 司法裁判行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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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案件中误工费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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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秀宝 《法治论坛》 2014年第3期215-224,共10页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案件中误工费的赔偿问题是侵权法和社会保险法领域悬而未决的问题,立法的缺位致使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截然相反的判决。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案件中误工费双重赔偿的做法与损益相抵原则相悖,且极易导致伦理风险的产生,亦... 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案件中误工费的赔偿问题是侵权法和社会保险法领域悬而未决的问题,立法的缺位致使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截然相反的判决。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案件中误工费双重赔偿的做法与损益相抵原则相悖,且极易导致伦理风险的产生,亦不符合主流司法实践。处理该问题的思路是:工伤职工获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后用人单位可就误工费向第三人追偿;工伤职工同时获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和误工费赔偿时,误工费赔偿部分应偿还用人单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侵权 损害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 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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