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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死刑错案的原因及对策——以当前已知的33个死刑错案为样本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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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昭伟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87-92,共6页
侦查工作的质量决定着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成败,错案的发生往往源自侦查阶段的证据收集瑕疵。笔者以当前已知的33个死刑错案为样本,探析死刑错案的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首先,需要加大侦查投入,使侦查重心从口供转向物证,摆脱对口供的依... 侦查工作的质量决定着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成败,错案的发生往往源自侦查阶段的证据收集瑕疵。笔者以当前已知的33个死刑错案为样本,探析死刑错案的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首先,需要加大侦查投入,使侦查重心从口供转向物证,摆脱对口供的依赖。其次,为有效防止目击证人指证证据以及被害人辨认证据失实,需要遵从正确的指证与辨认规则。再次,对侦查中收集到的物证或痕迹,应尽可能采用准确性较高的鉴定方式进行鉴定。最后,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品格证据,尽管可以用于确定侦查方向,但是应当防止直接将其作为据以定案的关键证据使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口供 目击证人指证 被害人辨认 鉴定结论 品格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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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性质——从舒某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说起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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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闯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85-90,共6页
在理论界,有的学者认为虚拟财产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对于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应以财产犯罪论处。事实上,虚拟财产具有多重属性:在技术上属于计算机程序,在物理上属于电磁记录,在商业上属于垄断产品,在法律上属于动态的、物化的网... 在理论界,有的学者认为虚拟财产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对于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应以财产犯罪论处。事实上,虚拟财产具有多重属性:在技术上属于计算机程序,在物理上属于电磁记录,在商业上属于垄断产品,在法律上属于动态的、物化的网络服务法律关系客体。故虚拟财产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对于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不宜以财产犯罪论处,而应当主要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拟财产 网络服务合同 财物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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