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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发货票不应遭“冷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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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天华 穆新军 《税务纵横》 1996年第6期48-48,共1页
发货票作为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既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又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税务机构分设后,国税局主要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一部分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地税局负责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使用的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自新税制实施后,地... 发货票作为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既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又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税务机构分设后,国税局主要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一部分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地税局负责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使用的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自新税制实施后,地税局管理的发货票对于保证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理工作 营业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税制改革 发票管理 会计核算 纳税人 税务稽查 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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