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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前置案件撤诉后再起诉的受理——袁照与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人民政府不服林木确权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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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龙 《判例与研究》 2012年第4期38-42,共5页
一事不再理原则要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依法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在原告撤诉后经过复议程序,可以就同一诉讼争议再次提起行... 一事不再理原则要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依法属于复议前置案件,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在原告撤诉后经过复议程序,可以就同一诉讼争议再次提起行政诉讼。作者通过对某一行政诉讼案件的引介,详细阐述了一事不再理原则的适用范围,同时也阐述了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争议案件中的撤诉后再起诉时例外不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前置 不予受理 起诉 撤诉 人民政府 一事不再理原则 淮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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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出生”之过错判断及请求权基础——厉燕、董勇与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优生优育权纠纷案
2
作者 滕威 《判例与研究》 2009年第2期29-34,共6页
在“错误出生”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基于患者对医师的充分信赖及对医师的特殊职业要求,医师便具有了对患者的高度注意义务,若医师疏于注意而违反该义务,则其具有法律上的过错。所以应将是否履行高度注意义务作为医师有无过错的... 在“错误出生”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基于患者对医师的充分信赖及对医师的特殊职业要求,医师便具有了对患者的高度注意义务,若医师疏于注意而违反该义务,则其具有法律上的过错。所以应将是否履行高度注意义务作为医师有无过错的判断标准。受害的当事人既可以违约责任为请求权基础,也可以侵权责任为请求权基础,要求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请求权基础 错误出生 优生优育 人民医院 纠纷案 淮安市 人身损害赔偿案 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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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纠纷审理中若干疑难问题的认定——淮安市金禾铸造有限公司与淮安市金马传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淮安国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案
3
作者 刘龙 《判例与研究》 2012年第2期35-40,共6页
无因管理的认定要结合管理人主观上的管理目的、客观上的管理行为以及是否违背本人的意思等因素综合予以考虑。对于无因管理制度中受益人的确定,应作限缩解释,应以确定为本人为原则。而对于管理人要求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作适当扩张解... 无因管理的认定要结合管理人主观上的管理目的、客观上的管理行为以及是否违背本人的意思等因素综合予以考虑。对于无因管理制度中受益人的确定,应作限缩解释,应以确定为本人为原则。而对于管理人要求支付的必要费用,可作适当扩张解释,不必拘泥于积极损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因管理 机械制造 淮安市 纠纷案 投资担保 公司 有限 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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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若干疑难问题之认定——淮安市淮都特钢有限公司与佛山世亚精密金属有限公司、苏州世亚精密金属有限公司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案
4
作者 刘龙 《判例与研究》 2011年第3期25-29,共5页
票据返还请求权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应根据相关的票据法律规定,确定适格当事人,合理分配双方举证责任,准确认定票据流转过程中流转行为及背书行为的效力,依法维护票据的安全流通性及票据正当权利人的利益。非票据上的正当权利人以及... 票据返还请求权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应根据相关的票据法律规定,确定适格当事人,合理分配双方举证责任,准确认定票据流转过程中流转行为及背书行为的效力,依法维护票据的安全流通性及票据正当权利人的利益。非票据上的正当权利人以及对善意取得票据持有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均不应得到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返还请求权 票据 纠纷案 公司 有限 淮安市 金属 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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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事实不明”案件的裁判方法——蒋彩凤与淮安市欣伟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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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龙 《判例与研究》 2010年第3期29-33,共5页
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是法官裁判的依据。但在审判实务中,并非所有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本文结合案例论证如何在“事实不明”案件中正确适用经验法则,并结合事实推定、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及我国民事诉讼证据... 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是法官裁判的依据。但在审判实务中,并非所有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本文结合案例论证如何在“事实不明”案件中正确适用经验法则,并结合事实推定、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及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件事实 借款合同纠纷案 裁判方法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淮安市 当事人合法权益 公司 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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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认定——崔学侠与淮安市禾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薛玉兰确认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无效案
6
作者 彭小娜 袁辉根 《判例与研究》 2009年第4期33-40,共8页
在公司运作过程中伪造公司决议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我国《公司法》对此缺乏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观点,即“无效说”、“可撤销说”、“不成立说”,作者认为对于伪造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宜采用不成立说,并就此进行了... 在公司运作过程中伪造公司决议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我国《公司法》对此缺乏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观点,即“无效说”、“可撤销说”、“不成立说”,作者认为对于伪造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宜采用不成立说,并就此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论述,同时作者认为在赋予受害股东享有确认虚假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诉权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对第三人的利益保护,在一般情形下,应由内部股东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然后由受害股东向伪世决议股东进行追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章程 股东会 决议 机械制造 效力认定 伪造 淮安市 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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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龙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淮阴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被引量:2
7
作者 季秀平 滕威 《判例与研究》 2005年第1期33-41,共9页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的人身具有保险利益,而且要求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同时,保险利益主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赌博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意权的行使,应由被保险人本人在保险合同中签名表达。若由投保人表达而保险人不...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应对被保险人的人身具有保险利益,而且要求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同时,保险利益主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赌博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意权的行使,应由被保险人本人在保险合同中签名表达。若由投保人表达而保险人不知的,则应由投保人承担全部缔约过错责任;若保险人明知是由投保人代为签名表达的,则保险人负有提醒告知之义务,否则,也应适当承担缔约过错责任,向投保人赔偿部分信赖利益损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过错责任 被保险人 投保人 纠纷案 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 告知 要求 人本 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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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遗赠物权变动效力及其问题延伸——兼论《民法典》第230条何以舍弃“受遗赠”
8
作者 滕威 商雪娇 《民商法争鸣》 2022年第2期61-72,共12页
《民法典》物权编第230条删除原《物权法》第29条中的“受遗赠”取得物权的情形,引发遗赠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争议。“遗赠只能产生债权请求权”的观点,并不符合立法本意,而且依该观点要取得受遗赠不动产物权,难免进行不动产二次... 《民法典》物权编第230条删除原《物权法》第29条中的“受遗赠”取得物权的情形,引发遗赠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争议。“遗赠只能产生债权请求权”的观点,并不符合立法本意,而且依该观点要取得受遗赠不动产物权,难免进行不动产二次转移登记,无端增加受遗赠成本,也不现实。《民法典》第230条中的“继承”乃广义上的继承,基于遗赠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亦应为遗赠人死亡之时,不管受遗赠人在法定期限内接受遗赠还是拒绝受赠,也无论是否经过登记,其意思表示均溯及遗赠人死亡之时。受遗赠人负有用死者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的义务,所承担的是替代清偿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遗赠 物权变动 概括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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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合伙立法的评价及建言
9
作者 滕威 《海峡法学》 2018年第3期39-45,共7页
我国《合伙企业法》虽作为主体法,但其内容绝大部分都在于合伙契约方面,并且未能完全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原则,表现为逻辑上的不自洽,这与《民法通则》的设计相矛盾。合伙之主体性与契约性的双重特性,在民法典编纂中根本无法回... 我国《合伙企业法》虽作为主体法,但其内容绝大部分都在于合伙契约方面,并且未能完全贯彻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原则,表现为逻辑上的不自洽,这与《民法通则》的设计相矛盾。合伙之主体性与契约性的双重特性,在民法典编纂中根本无法回避,因而,在民法典分则合同编中,合伙合同应有一席之地。在《民法总则》已经分离出具有主体地位的合伙企业的情况下,有关合伙合同的立法中,就应当淡化合伙的主体性和契约性,从而将有关合伙的一切法律制度尽可能地规定在合伙合同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合伙企业法 合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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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生诉淮安冬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纠纷案——形式主体与客观主体权利冲突之解决
10
作者 滕威 《判例与研究》 2005年第3期38-44,共7页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相一致的原则,不能将两者绝对化或者对立化。有关权利凭证上记载的权利人若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时,应当以物权变动有无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为标准。登记错误未必不可以纠正,违法建筑本身也有不...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相一致的原则,不能将两者绝对化或者对立化。有关权利凭证上记载的权利人若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时,应当以物权变动有无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为标准。登记错误未必不可以纠正,违法建筑本身也有不同的情况,有的应当在拆除范围,而有的则通过纠正、补办或有权部门的追认,并不影响其建筑物的合法性,故对不违反城市规划法等规定的房屋,仍应当按照合法性财产对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权利冲突 房屋拆迁 纠纷案 淮安 所有权主体 土地使用权 城市规划法 权利凭证 法律行为 法律事实 物权变动 违法建筑 权利人 合法性 绝对化 不一致 应当 建筑物 纠正 追认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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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诉源治理之进路及完善
11
作者 滕威 商雪娇 《中国审判》 2023年第13期92-95,共4页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是人民法院新时期的新任务、新目标。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契合时代发展要求。基层人民法院通过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使...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是人民法院新时期的新任务、新目标。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契合时代发展要求。基层人民法院通过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使矛盾纠纷不再单一依靠诉讼途径,而是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社会组织调解等多种渠道,将纠纷有效化解于诉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层人民法院 多元化解 行业调解 人民调解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纠纷调解机制 矛盾纠纷 时代发展要求
原文传递
打造阳光司法: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构思
12
作者 尤铁梅 《中国审判》 2016年第2期78-79,共2页
近年来,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学在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建设中广泛运用,为"阳光司法"提供了平台保障,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正是依托信息技术,公开司法信息,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和期盼,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然而,... 近年来,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学在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建设中广泛运用,为"阳光司法"提供了平台保障,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正是依托信息技术,公开司法信息,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要求和期盼,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然而,在实践中,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机制不完善、内容不明确、队伍不健全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布 存在机制 信息技术 新闻舆论 现代科学 新闻政策 新闻公开 宣传工作 人民群众
原文传递
当前失地农民的现状与分析 被引量:7
13
作者 包卫兵 包文兵 徐培华 《中国发展》 2012年第3期60-65,共6页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如何保护务农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民安居乐业,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如何保护务农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民安居乐业,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敏感话题。该文重点关注农民在部分或完全失去土地以后一段时期内的生存现状,将之与非失地农民的生存情况进行对比,重在分析农民因失地带来的收益以及负面影响,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征地 失地农民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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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致害行为归责研究 被引量:2
14
作者 滕威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1期44-47,90,共5页
雇工致害行为归责在我国法律上无明确规定 ,司法中做法各异 ,我国民法理论界主张的推定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兼采公平责任原则等均有合理的一面 ,但同时也有误区。雇工致害行为归责应属于法律强制规范的领域 ,自己责任原... 雇工致害行为归责在我国法律上无明确规定 ,司法中做法各异 ,我国民法理论界主张的推定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兼采公平责任原则等均有合理的一面 ,但同时也有误区。雇工致害行为归责应属于法律强制规范的领域 ,自己责任原则要求作为行为人的雇工对损害后果自己负责 ,但危险理论、报偿理论等要求雇主承担替代责任 ,而这些理论并非是适用推定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等的理论依据。雇工致害行为归责应依雇佣活动的性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雇主 雇工 雇工致害 归责原则 替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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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设立家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宏观思考 被引量:5
15
作者 滕威 《金陵法律评论》 2010年第1期132-137,共6页
家事诉讼程序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民事诉讼程序,也被许多国家称之为身份关系诉讼程序、家庭事件程序、人事诉讼程序等。在法律规范方面应当有许多不同于一般程序的规定。在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中,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虽然都毫无... 家事诉讼程序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民事诉讼程序,也被许多国家称之为身份关系诉讼程序、家庭事件程序、人事诉讼程序等。在法律规范方面应当有许多不同于一般程序的规定。在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中,无论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虽然都毫无例外地认可身份关系诉讼程序的特殊性,也针对这些特殊性作了一些规定,但相对来说,其规定不仅零散,而且不科学,甚至还有大量的司法解释规范游离于法典之外,使得家事诉讼程序在理论上难成系统,司法实践中难为操作。因此,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的身份关系诉讼立法例,尽快构筑起适于我国情况的家事特别诉讼程序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身份权 身份关系 家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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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出资人转让出资时的优先购买权研究——高金柱等与桂同英出资转让纠纷案 被引量:1
16
作者 袁辉根 《判例与研究》 2009年第3期45-49,共5页
民办学校出资人转让出资时,其他出资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民办学校不属于《公司法》中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因此不能简单地套用《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公司或合伙的规定,只能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框架... 民办学校出资人转让出资时,其他出资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由于民办学校不属于《公司法》中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法》中的合伙,因此不能简单地套用《公司法》或《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公司或合伙的规定,只能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框架下予以规制。本文通过对民办学校财产性质的分析,认为其他出资人并不当然享有优先购买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优先购买权 出资转让 民办学校 出资人 《合伙企业法》 纠纷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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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处置土地纠纷能力亟待提高
17
作者 包文兵 包卫兵 徐培华 《中国土地》 2008年第4期63-63,共1页
收集证据方法简单,处理决定抓不住焦点一是不懂得让当事人自己举证。有的纠纷当事人手上有证据或线索,却舍近求远或盲目调查。二是调查简单,有的调查笔录就一句话,问证人认为有争议的土地应该归谁使用,证人答归某某,其余笔录就千... 收集证据方法简单,处理决定抓不住焦点一是不懂得让当事人自己举证。有的纠纷当事人手上有证据或线索,却舍近求远或盲目调查。二是调查简单,有的调查笔录就一句话,问证人认为有争议的土地应该归谁使用,证人答归某某,其余笔录就千篇一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纠纷 乡镇政府 能力 处置 证据方法 当事人 笔录 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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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托之债”的性质及请托纠纷的司法裁判
18
作者 滕威 商雪娇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6期557-561,647,共6页
对于“请托给付行为”,法院大多将其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但在裁判结果上却大相径庭。“请托之债”给付人所选择的请求权基础不同是造成法院裁判结果大相径庭的主要原因。应将“请托给付行为”认定为自然债务而非法律债务,如果给... 对于“请托给付行为”,法院大多将其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但在裁判结果上却大相径庭。“请托之债”给付人所选择的请求权基础不同是造成法院裁判结果大相径庭的主要原因。应将“请托给付行为”认定为自然债务而非法律债务,如果给付人提起诉讼,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以统一司法裁判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请托行为 “请托之债” 请求权基础 不法原因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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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公司犯罪的性质认定——孟凡太、张玉萍非法经营案
19
作者 刘龙 王丽静 《判例与研究》 2013年第4期33-37,共5页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过问公司的经营,实际上只是实际控制人一人控制的公司,我们称其他股东为挂名股东。这种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参与...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过问公司的经营,实际上只是实际控制人一人控制的公司,我们称其他股东为挂名股东。这种以家庭共同成员为所有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并不参与公司实际运营,如实际控制人以公司名义进行违法犯罪,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同,不能有效区分,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犯罪应认定为个人犯罪,不宜认定为单位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犯罪 非法经营 股东 性质认定 挂名 实际控制人 孟凡 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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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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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滕威 《民商法争鸣》 2011年第2期71-80,共10页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1被告李格梅与原告李维祥系姐弟关系。农村土地实行第一轮家庭承包经营时,原、被告及其父李圣云、母周桂香共同生活。当时,李圣云家庭取得了6.6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此后李格梅、李维祥相继结婚并各自组建家庭。至1...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1被告李格梅与原告李维祥系姐弟关系。农村土地实行第一轮家庭承包经营时,原、被告及其父李圣云、母周桂香共同生活。当时,李圣云家庭取得了6.68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此后李格梅、李维祥相继结婚并各自组建家庭。至1995年农村土地实行第二轮家庭承包经营时,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李圣云家庭原有6.68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了重新划分,李维祥家庭取得了1.8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李格梅家庭取得了3.34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李圣云家庭取得了1.54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三个家庭均取得了相应的承包经营权证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承包经营 被告 农村土地 经营权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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