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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上海涉外商事海事临时仲裁制度创新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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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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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国际仲裁院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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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世界海运》
2024年第9期35-4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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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广东特支计划”涉外法治人才榜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民商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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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临时仲裁的制度框架包括临时仲裁立法、临时仲裁规则及临时仲裁协助规则三重维度,2024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涉外商事海事临时仲裁推进办法(试行)》对当事人具有普遍、默认约束力,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临时仲裁立法空白。该办法适用于以上海为仲裁地、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在指定机构方面建立了双层架构和单层架构的混合模式,支持商协会制定发布临时仲裁规则,明确了临时仲裁裁决形式要件和费用构成,并框定了司法监督与支持的范围。临时仲裁的制度创新有助于推动中国仲裁机构逐步转向适度管理,并有可能推动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进一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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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临时仲裁
指派机构
指定机构
仲裁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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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7.4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D925.7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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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仲裁裁决解释的边界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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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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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深圳国际仲裁院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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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商事仲裁与调解》
2023年第2期19-37,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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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仲裁裁决的解释是三种裁决后内部救济方式之一,我国《仲裁法》对此未作规定,但实践中已粗略勾勒出裁决解释规则的框架。该框架体现出明显的执行法院导向,与遵循“当事人-仲裁庭”互动模式的国际通行实践存在一定差异。由于裁决解释是对经由最终裁决确立的法律秩序的调整,裁决解释本身也应被划定适用边界。可从三个维度对裁决解释规则予以约束和完善:从一裁终局原则出发,宜认定裁决解释构成裁决的一部分,同时防止裁决解释变相修改裁决,否定裁决的终局效力;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出发,应发挥当事人的主导权,由当事人而非执行法院启动裁决解释程序,且在无当事人授权的情况下仲裁庭不得主动解释裁决;从正当程序原则出发,应限制解释期限,并给予其他当事方发表意见的合理机会,同时准用作出裁决的若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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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裁决解释
一裁终局
当事人意思自治
正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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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rpretation of arbitral awards
finality of arbitral awards
party autonomy
due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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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7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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