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让家庭远离暴力——鹏星:社会工作专业模式下的反家暴工作探索
1
作者 赖耀龙 《中国社会工作》 2011年第34期19-23,共5页
11月25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而此前,“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妻子的家暴事件,让“家庭暴力”这个以往较为隐秘的话题受到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
关键词 反家庭暴力 专业模式 社会工作 “疯狂英语” “家庭暴力” 社会关注 创始人 妻子
原文传递
反家暴立法之我说
2
作者 陈爱华 《中国社会工作》 2012年第13期6-6,共1页
随着反家暴立法被提上立法议程,很多媒体都有了极大的呼声,大家都希望反家暴立法能促进反家暴事业取得实质性的进步。我作为反家暴工作的一员,对反家暴立法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反家暴立法首先应做到维权与维情相结合。现行有关反家... 随着反家暴立法被提上立法议程,很多媒体都有了极大的呼声,大家都希望反家暴立法能促进反家暴事业取得实质性的进步。我作为反家暴工作的一员,对反家暴立法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反家暴立法首先应做到维权与维情相结合。现行有关反家暴的法律规定,在维权与维情方面是对立的。如,受暴者提出维权补偿的前提是必须提出离婚。但很多人把家暴说出来,并不是要求离婚,而只是希望让施暴者知道自己错了并加以改正,或者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现行法律规定虽明确禁止家庭暴力,但规定零散、空洞,家暴的取证及定性难度也极大,且缺乏对家暴的强效处理机制和可操作的具体流程。中国人都有“家和万事兴”的观念,受其影响,相关人员对家暴的处理往往是通过调解草草了事,缺乏事后监督机制和责任人机制。因此,新的法律不仅应解决家暴取证、定性难的问题(最好是反面取证,即让施暴者证明自己没有施暴),还应明确执法流程,为执法者提供可操作的步骤。另外,还要考虑庇护及医保制度对受暴者保障的可操作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 法律规定 事后监督机制 可操作性 施暴者 经济补偿 家庭暴力 医保制度
原文传递
家暴引起的离婚风波
3
作者 陈爱华 《中国社会工作》 2012年第4期41-44,共4页
吴先生(化名),40岁,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婚龄15年,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其妻子张女士(化名),42岁,家庭暴力的受暴者。
关键词 风波 离婚 家庭暴力 小学三年级 文化程度 化名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