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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诉源治理下的温州金融ADR机制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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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建飞
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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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产学合作处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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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24-2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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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致公党温州市委员会2021年度课题“温州金融ADR机制的完善”(致温〔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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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金融改革的先行者,温州在金融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同时也带来了新型的矛盾和多样的纠纷。在诉源治理方面,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浙江省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初见成效。依托全省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和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设立,金融矛盾治理迈向新阶段。温州金融ADR机制是诉源治理工作的一部分,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则提供了软件上的支持,“一站式”解决问题的矛调中心为金融ADR机制提供了硬件上的优化。针对温州金融纠纷的特点和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在矛调中心基础上优化温州金融ADR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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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诉源治理
矛调中心
金融ARD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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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overnance of litigation source
conflict resolution centre
ARD mechanism for financial dispu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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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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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船舶企业破产案件管辖制度创新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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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建飞
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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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产学合作处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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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32-3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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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赋予受理案件的法院“吸盘”功能,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民事诉讼都纳入管辖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却明确排除了地方人民法院对船舶保全、扣押和拍卖的管辖权。破产法院集中管辖和海事法院专属管辖的冲突问题在船企破产案件中凸显。以浙江省某地方人民法院2017年受理的一起船企破产案件为例,以船企破产程序和海事诉讼程序并行时的具体问题为引,探寻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和海事专属管辖冲突的主要原因为:集中管辖和专属管辖制度设计理念的偏差、具体规定上的疏漏和船舶的特殊性,总结提出船舶企业破产管辖的最佳路径应由海事法院设立破产法庭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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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集中管辖
专属管辖
管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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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99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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