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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新媒体时代法律行业品牌传播初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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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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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文华学院法学系
湖北品牌发展研究中心品牌评估与法律保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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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传播与版权》
2015年第5期93-9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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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品牌发展研究中心的重点项目"文化品牌发展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j14031401)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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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向公众提供法律服务的知识型、文化型组织机构,以新媒体为传播渠道,将法律服务信息化,在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形成塑造和宣传自身品牌的效果。司法机关、法律事务所、律师个人、法治媒体及法学院系等不同的传播主体在法治新媒体传播中的内容与特征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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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传播
品牌传播
法律信息化
可视化
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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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G206
[文化科学—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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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荆山楚水文化传播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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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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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文华学院湖北品牌发展研究中心品牌评估与法律保护研究所
文华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部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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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化发展论丛》
2015年第2期71-82,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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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品牌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文化品牌发展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HP20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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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荆山楚水是湖北省特有的自然文化资源,具有文化传播价值, 但在传播过程中涉及著作权保护、商品化权保护及商标权保护.荆 山楚水文化传播中形成的著作权客体包括摄影作品、园林艺术作品 以及音乐、电影等艺术作品;风景文化资源的著作权保护对策是 尊重作者的署名权,对作品文化信息进行普及性说明,通过政府示 范管理、知识产权评议制度与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促进景观知识产权 创造与应用.针对风景在文化经济中的经济价值,可以通过商品化 权使资源管理者回收成本,保障其在文化传播中有可持续利用的资 金来源.风景文化资源的商标权保护对策是:运用在先使用权作为 侵权抗辩的事由,明确行业协会作为景区商标注册主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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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景观作品
城市文化品牌
知识产权
使用许可协议
商品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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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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