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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企业所得税》之比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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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通 曹明艳 《中国工会财会》 2008年第3期42-43,共2页
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居民企业”的概念,对于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由过去的单一“登记注册地标准”,改为“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辖和控制地标准”相结合,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 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居民企业”的概念,对于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由过去的单一“登记注册地标准”,改为“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辖和控制地标准”相结合,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都将构成中国的居民企业。实现了筹划许久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 外资企业所得税 判断标准 中国境内 管理机构 注册地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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