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构成及罪名研究
1
作者
史国俊
盛千
卢圣勇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81-84,共4页
从刑事及诉讼理论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可以认定,拒不说明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不是构成主罪的必要条件,本罪的主体应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侵犯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根据本罪的构成特征分析,以“非法持...
从刑事及诉讼理论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可以认定,拒不说明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不是构成主罪的必要条件,本罪的主体应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侵犯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根据本罪的构成特征分析,以“非法持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罪”作为本罪的罪名较为科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构成及罪名研究
1
作者
史国俊
盛千
卢圣勇
机构
湖北恒祥律师事务所
湖北
省人民检察院
出处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81-84,共4页
文摘
从刑事及诉讼理论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可以认定,拒不说明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不是构成主罪的必要条件,本罪的主体应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侵犯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根据本罪的构成特征分析,以“非法持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罪”作为本罪的罪名较为科学。
关键词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Keywords
the crime of unidentified fortune
the forming of crime
the object of the crime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构成及罪名研究
史国俊
盛千
卢圣勇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