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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一滴水——记湖北省优秀检察官陈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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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清君 伏建亚 +1 位作者 胡远雄 陈仲儒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0年第4期39-40,共2页
关键词 检察官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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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路径选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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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之云 周鑫 《人民法治》 2016年第8期60-62,共3页
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使环境公共利益获得司法救济,是维护和保障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举措和有力保障。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具体的制度构建需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及时细化明确原告资格、受案范围、管辖法院、举证责任、诉讼费用... 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使环境公共利益获得司法救济,是维护和保障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举措和有力保障。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具体的制度构建需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及时细化明确原告资格、受案范围、管辖法院、举证责任、诉讼费用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受案范围 环境公共利益 管辖法院 环境公益诉讼 原告适格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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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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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之云 周鑫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 2016年第5期39-47,共9页
刑事和解为《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之一,可以有效地解决刑事中的民事赔偿问题,有利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节约司法资源,并切实做到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促使加害人更好的融入社会。但刑事和解在刑事诉讼法中的立法规定过于粗... 刑事和解为《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之一,可以有效地解决刑事中的民事赔偿问题,有利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节约司法资源,并切实做到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促使加害人更好的融入社会。但刑事和解在刑事诉讼法中的立法规定过于粗糙,只是一个简单的法条,其立法范围、和解协议、检察机关的角色和对刑事和解监督这几个方面存在缺陷,应该扩大刑事和解的疆界、法律规制刑事和解协议、明晰检察院的双重角色以及健全法律监督机制。立法完善后,不仅有利于被害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弥补,也有利于加害人更好的回归社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和解 缺陷 立法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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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使用他人医保卡的行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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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之云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10期79-79,共1页
[案情]蔡某在湖北省黄梅县某制衣厂担任班长,根据单位安排领取发放其所在班组新进职工医保卡。蔡某见同事王某请假未在单位,便将王某医保卡扣下,与女友张某一起更改该医保卡初始密码并消费使用,在多处药店刷卡购物20余次,金额共计人民币... [案情]蔡某在湖北省黄梅县某制衣厂担任班长,根据单位安排领取发放其所在班组新进职工医保卡。蔡某见同事王某请假未在单位,便将王某医保卡扣下,与女友张某一起更改该医保卡初始密码并消费使用,在多处药店刷卡购物20余次,金额共计人民币27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以蔡某、张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对于蔡某、张某私下使用他人医保卡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蔡某与张某冒用被害人的身份在药店消费,使财产的保管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财物,是一种诈骗行为。蔡某、张某的占有财物数额达不到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诈骗行为 诈骗罪 医保卡 行为定性 移送审查起诉 立案追诉标准 公安机关 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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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下的公诉工作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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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波 肖之云 《中国检察官》 2015年第3期3-5,共3页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实质是审判的实质化,其核心在于"以庭审为中心",审判环节应在司法中处于中心地位,要求刑事证明标准统一到定罪量刑的要求上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然给公诉工作带来执法理念、审前调节、...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实质是审判的实质化,其核心在于"以庭审为中心",审判环节应在司法中处于中心地位,要求刑事证明标准统一到定罪量刑的要求上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然给公诉工作带来执法理念、审前调节、公诉能力、侦诉关系等一系列的新变化与新挑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势下,公诉工作应在强化证据收集、增强庭审对抗、增强出庭预案针对性、充分利用量刑建议书、健全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做出改进,以期达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 诉讼制度 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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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送医路上遗弃并逃逸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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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之云 石琦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22期75-75,共1页
[案情]2014年6月14日20时许,吴某驾驶出租车沿着105国道由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向该县黄梅镇行驶,途中将骑自行车的干某碰倒。干某称其手脚能动弹,吴某遂将干某抱上车准备送往该县人民医院就诊。途中,干某称要到该县孔垄镇医院就诊,吴见... [案情]2014年6月14日20时许,吴某驾驶出租车沿着105国道由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向该县黄梅镇行驶,途中将骑自行车的干某碰倒。干某称其手脚能动弹,吴某遂将干某抱上车准备送往该县人民医院就诊。途中,干某称要到该县孔垄镇医院就诊,吴见干某手脚都可移动,且从外表看伤势并不严重,担心干某勒索,就将干某抱下车放在路边,拿了一些钱塞给他,开车走了。当晚21许,洪某经过此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肇事 小池镇 公私财产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湖北省黄梅县 情节恶劣 性质恶劣 法律追究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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