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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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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华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76-82,共7页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在政治效果上可以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律效果上可以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在社会效果上落实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尽管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具有多重意义...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在政治效果上可以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律效果上可以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在社会效果上落实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尽管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具有多重意义,但是构建我国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与困难。首先在理论上存在分歧,各方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的内涵有不同解读;其次在实践过程中,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的构造也不同;最后在程序方面也存在失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缺乏可操作性。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不同对策:第一,科学界定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的内涵。第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第三,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的操作环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法治思想 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修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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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制度之实证研究——基于我国31个高院的文本与实践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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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华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5期55-62,共8页
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有利于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有利于调动申请执行人与律师参与执行的积极性,有利于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然而,律师调查令在适用过程中却出现了屡次遭拒、调查成功率低以及缺乏对拒绝调查的惩罚措... 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有利于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有利于调动申请执行人与律师参与执行的积极性,有利于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然而,律师调查令在适用过程中却出现了屡次遭拒、调查成功率低以及缺乏对拒绝调查的惩罚措施等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法律存在真空,联动宣传机制不够完善,律师调查令不够规范。为了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需要修改法律,让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令出有门”;加强联动,让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不再遭拒”;统一规定,让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规范出门”;加强配套措施的建立,让执行阶段律师调查令“顺畅运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行阶段 律师调查令制度 高级人民法院 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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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的实证探寻——基于协同思维的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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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华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08-117,共10页
通过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的历史考察,揭示自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乃至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阶段,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在法律文本和实践样本上的不断探索。从应然角度看,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既是有助于促进执... 通过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的历史考察,揭示自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阶段乃至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阶段,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在法律文本和实践样本上的不断探索。从应然角度看,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既是有助于促进执行工作,又是建立审执一体化机制的需要,更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还是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体现,而且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的需要。然而,执行实践中,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的实践却不多。究其根由,一是审执分离与自审自执之间存在的矛盾,二是人民法庭落后的配备与现有审判任务之间存在矛盾,三是执行工作要求"一性两化"与人民法庭现有落后局面之间的矛盾。针对上述困境,为了让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基于协同思维视角提出如下破解困境的路径:一是树立立审执衔接理念,二是加强中心法庭建设,三是实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四是探索新型的办案模式,五是引入社会力量和社区网格员以及律师参与执行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法庭 参与执行 协同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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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中的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以中国裁判文书网698份瑕疵公证债权文书为分析样本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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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华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57-166,共10页
当前,我国法院针对瑕疵公证债权文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明确全部内容不予执行,部分内容予以执行、部分内容不予执行,给予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的机会,全部内容予以执行三种做法的现状。为了公证债权文书得到正确的执行,促进公证事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法院针对瑕疵公证债权文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明确全部内容不予执行,部分内容予以执行、部分内容不予执行,给予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的机会,全部内容予以执行三种做法的现状。为了公证债权文书得到正确的执行,促进公证事业的发展壮大,对于公证债权文书形式上出现的瑕疵不应简单、直接、粗浅地裁定不予执行,而是先应当给予瑕疵公证债权文书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的机会。为此,从正当性、必要性、指导原则和制度构建方面对给予公证债权文书瑕疵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进行深入研讨,以期建立完善、规范和高效的瑕疵公证债权文书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制度。第一,从理论上正确界定瑕疵公证债权文书,明确瑕疵情形。第二,从立法上设定司法审查标准,合理适度宽容与多元补救公证债权文书瑕疵。第三,在实践中程序确保司法审查排除恶意公证行为。第四,在保障上构建科学救济体系,救济瑕疵公证债权文书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瑕疵公证债权文书 执行 适度宽容 多元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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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出路:论我国员额法官退出机制之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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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华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8年第5期134-144,共11页
建立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是法官责任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员额动态调整的必然路径,还是法官助理上升渠道的必然要求。从理论和实践上分析构建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现实困境。从德国、加拿大等域外考察法官退出的经验和我国上海、北京和山... 建立法官员额退出机制,是法官责任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员额动态调整的必然路径,还是法官助理上升渠道的必然要求。从理论和实践上分析构建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现实困境。从德国、加拿大等域外考察法官退出的经验和我国上海、北京和山西三个试点法院以及我国公务员法和法官法相关制度,寻求经验。我国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初步构建,需要从理念定位和具体搭建两个方面进行。理论定位上,需要确立正当性、整体性、特殊性、开放性原则。具体搭建上,需要设置员额法官退出的情形、员额法官退出的考核、员额法官退出的程序。具体而言,涉及到员额法官退出的情形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法定退出,即为员额法官退休之后应当退出员额。第二类是主动退出,即为员额法官主动申请退出员额。第三类是被动退出。关于第三类,结合现有司法改革的精神,可以考虑八种情形。考核涉及到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包括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提高退出过程透明度、畅通救济渠道四个方面。涉及员额法官退出的程序,包括提出、研究、呈报、汇总、公示等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员额法官 退出机制 试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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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艾滋病原因不明案件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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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华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8期20-27,共8页
近年来,因为输血遭受感染的事例不断增多。如何妥善处理好患者在诊疗过程中遭受到感染的特殊情况,对于改善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面对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血液提供机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明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 近年来,因为输血遭受感染的事例不断增多。如何妥善处理好患者在诊疗过程中遭受到感染的特殊情况,对于改善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面对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血液提供机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明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同时,根据当事人的损失是否严重、经济状况、有无其他救济途径等实际情况,合理裁量对感染艾滋病者及家属经济补偿的数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感染艾滋病 原因不明 公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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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出路:习惯在民商事案件调解中适用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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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华 《民间法》 2019年第1期353-364,共12页
基于司法实践角度,通过发生在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民间邻里纠纷、交易纠纷、赡养纠纷等民商事纠纷领域内五个真实、典型的案例,展现出我国民商事法官运用习惯进行调解的现实情况。在此基础之上,揭示运用习惯调解民商事案件的三重价... 基于司法实践角度,通过发生在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民间邻里纠纷、交易纠纷、赡养纠纷等民商事纠纷领域内五个真实、典型的案例,展现出我国民商事法官运用习惯进行调解的现实情况。在此基础之上,揭示运用习惯调解民商事案件的三重价值:一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有利于案结事了人和;三是有助于调解结果社会可接受性。本文站在民法总则新修改的背景下,针对当前习惯、习惯法、公序良俗等概念内涵亟待明确、民商事法官主观认知程度和适用能力不足、指导工作机制缺乏的现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对策:一方面,明确习惯、习惯法、"公序良俗"等核心概念;另一方面,强化法官的心理认同与提升法官的能力和水平;此外,还要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调解 民商事案件 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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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代履行制度的实证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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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华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67-77,共11页
"代履行"是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主要的一种履责方式,对于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被损害生态环境的修复,二是有利于破解修复费用执行难的困境,三是有利于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然而,在司法实践中,"... "代履行"是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主要的一种履责方式,对于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被损害生态环境的修复,二是有利于破解修复费用执行难的困境,三是有利于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代履行"制度在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中存在四重困境:一是"代履行"制度规定过于原则,二是代履行人的确定难,三是代履行费用的执行到位难,四是代履行的效果不佳。为了完善"代履行"制度,我们提出五条路径:一是明确"代履行"制度性质与适用情形,二是确定代履行人,三是制定代履行方案,四是确保代履行费用的到位,五是完善代履行成果的监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代履行制度 修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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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超裁”的司法认定——基于司法实践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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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华 《商事仲裁与调解》 2021年第2期105-117,共13页
通过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复函,笔者发现中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司法审查中"超裁"的认定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超裁"的含义不明确;二是部分法院在国际商事仲裁"超裁"司法审查案件中未履行内部请示报... 通过分析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复函,笔者发现中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司法审查中"超裁"的认定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超裁"的含义不明确;二是部分法院在国际商事仲裁"超裁"司法审查案件中未履行内部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司法审查的启动与认定的情形不统一;四是仲裁裁决的可分性存在争议。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取如下措施予以解决:一是明确不予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超裁"情形;二是严格落实内部请示报告制度;三是统一司法审查标准,确定审查仲裁标准;四是积极支持国际商事仲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商事仲裁 司法审查 超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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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归来”的路还有多远?——论院、庭长办案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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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建华 《司法改革论评》 2018年第1期125-138,共14页
院庭长办案是法官责任制改革的应然之义。从价值层面上看,有利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解决矛盾纠纷,具有引领功能。然而,现实中存在功利化办案、作秀式办案、应付式办案等不良现象。目前,院庭长回归办案一线,存在体制困境与个人困境以及... 院庭长办案是法官责任制改革的应然之义。从价值层面上看,有利于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解决矛盾纠纷,具有引领功能。然而,现实中存在功利化办案、作秀式办案、应付式办案等不良现象。目前,院庭长回归办案一线,存在体制困境与个人困境以及角色困境。为了让院庭长办案成为司法改革之后审判工作的新常态,提出四条路径:一是改革体制,省级统管;二是提高门槛,正副院长也需是法官;三是改变角色,管理者变为审判者;四是建立办案考核机制、案件分类机制、规范院庭长办案程序等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院庭长 办案 审判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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