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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食品安全监督过失犯罪中的注意义务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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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期湘 廖剑聪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55-160,共6页
食品安全监督关系主体包括纵向监督关系之主体和平行监督关系主体。制造商在与以原料商为代表的上游分工者交往过程中,制造商对原料质量的安全负有独立控制义务,而且不适用信赖原则。制造商与销售商等下游分工者交往关系中负有特殊提示... 食品安全监督关系主体包括纵向监督关系之主体和平行监督关系主体。制造商在与以原料商为代表的上游分工者交往过程中,制造商对原料质量的安全负有独立控制义务,而且不适用信赖原则。制造商与销售商等下游分工者交往关系中负有特殊提示义务,我们应承认信赖原则对制造商监督义务的缓和与限定。制造商与消费者的交往关系中,售前、售中、售后三个阶段均有出现相关注意义务,认定较为复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监督过失 注意义务 信赖原则
原文传递
论食品安全监督过失犯罪风险防控法理基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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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期湘 廖剑聪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98-101,共4页
食品安全监督过失犯罪风险防控的法理基础,是食品安全监督过失犯罪风险防控赖以存在的根基。新新过失理论在食品安全领域具有理论缘起价值;实践基础在于规范食品企业经营管理之需求;行政基础在于弥补行政监管在食品安全领域理论上的正当... 食品安全监督过失犯罪风险防控的法理基础,是食品安全监督过失犯罪风险防控赖以存在的根基。新新过失理论在食品安全领域具有理论缘起价值;实践基础在于规范食品企业经营管理之需求;行政基础在于弥补行政监管在食品安全领域理论上的正当性;刑事基础在于弥合刑事法律生成与实效的距离;经济基础在于提高食品安全监督过失违反注意义务的成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监督过失犯罪 新新过失论 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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