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注册会计师第三人民事责任有关问题的思考
1
作者 张彩云 徐述生 《潍坊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100-104,共5页
当注册会计师因过错出具了有瑕疵的报告造成第三人损害时,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民事责任应为侵权责任;所谓第三人是指与注册会计师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但信赖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信息而受到损害的人,实际是指使用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信息的委托人... 当注册会计师因过错出具了有瑕疵的报告造成第三人损害时,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民事责任应为侵权责任;所谓第三人是指与注册会计师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但信赖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信息而受到损害的人,实际是指使用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信息的委托人以外的人。第三人的范围包括受益第三者、可以合理预见的第三者和未指明的其它第三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 民事责任 第三人 第三人范围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