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浅谈合同的转让问题
1
作者
刘天孔
《法律适用》
1988年第9期12-13,共2页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不仅为合同当事人之间转让合同规定了行为准则,也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合同转让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民事活动和司法实践中正确执行这一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转让
合同内容
转让人
对方当事人
民法通则
合同当事人
部分转让
正确处理
转让合同
合同主体
原文传递
题名
浅谈合同的转让问题
1
作者
刘天孔
机构
烟台市中级法院调研室
出处
《法律适用》
1988年第9期12-13,共2页
文摘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不仅为合同当事人之间转让合同规定了行为准则,也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合同转让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民事活动和司法实践中正确执行这一规定。
关键词
合同转让
合同内容
转让人
对方当事人
民法通则
合同当事人
部分转让
正确处理
转让合同
合同主体
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浅谈合同的转让问题
刘天孔
《法律适用》
1988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