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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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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玉梁
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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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检察院
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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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6期42-4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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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2015年课题《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研究》之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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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后将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产生较长时间的羁押。如果逮捕措施适用不当,则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人权造成严重侵害。因此逮捕措施的适用及其产生的羁押后果应当严格遵守相当性(比例性)和必要性原则,即是否采取逮捕措施以及应否继续予以羁押,要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轻重及其人身危险性程度相适应。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将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要将依法治国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的完善紧密结合,全面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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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逮捕
羁押必要性
机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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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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