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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立法中的观念转换与制度支撑 被引量:2
1
作者 王欣新 《中国应用法学》 2024年第1期71-81,共11页
我国当前进行个人破产立法的关键问题之一,是需要大力转换传统个人破产观中的错误文化与观念,缓解、消除各方对个人破产法尤其是债务免责制度的误解,使个人破产立法得以顺利启动。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对传统的个人破产观作出客观、全面... 我国当前进行个人破产立法的关键问题之一,是需要大力转换传统个人破产观中的错误文化与观念,缓解、消除各方对个人破产法尤其是债务免责制度的误解,使个人破产立法得以顺利启动。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对传统的个人破产观作出客观、全面、正确的评价,“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既要承认其合理之处,也要指明其错误之处,并以债务免责的具体制度释明破除对个人破产法的误解与顾虑。我国将建立的个人债务免责制度,不是对所有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不加区分地一概免责,也不是对债务人所有的债务全部免责,更不是在破产程序结束或结束后满一定期间对债务自动免责。免责要有法院的审查和裁定许可,要设定一段监督债务人行为、持续清偿债务的良好行为考察期。同时对债权人的权益通过设置对债务免责的异议权、撤销权等制度予以充分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立法 债务免责制度 许可免责 不免责债务人 不免责债务 良好行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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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破产案件中管理人报酬制度的重构
2
作者 高泓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2期135-146,共12页
管理人在管理破产事务的过程中付出了劳动并承担了相应对价,应当具有独立获得报酬的资格.我国现有条文虽对管理人报酬做出了相应规定,但这些规定已不符合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计酬方式不完善、对管理人激励不足等问题.应当充分... 管理人在管理破产事务的过程中付出了劳动并承担了相应对价,应当具有独立获得报酬的资格.我国现有条文虽对管理人报酬做出了相应规定,但这些规定已不符合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计酬方式不完善、对管理人激励不足等问题.应当充分发挥管理人报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更新管理人报酬的立法理念,在坚持法院最终决定管理人报酬的前提下适度提高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的影响力.此外,应完善管理人报酬的计算方式,明确管理人报酬的计算基数,保障管理人在“无产可破”案件中薪酬的获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理人 债权人会议 按时计酬 按标的计酬 无产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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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14
3
作者 王欣新 宋玉霞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21-126,共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对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制度,对企业重整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此项新制度的实施尚缺乏充足的实践经验,仍有一些理论与实务问题有待立法完善加以解决。针对重整计划批准的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对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制度,对企业重整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此项新制度的实施尚缺乏充足的实践经验,仍有一些理论与实务问题有待立法完善加以解决。针对重整计划批准的条件、新价值例外原则和债权人风险补偿机制等问题,应该在重整计划批准条件中规定对物权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和出资人权益的具体保护措施;在股东权益调整中确立新价值例外原则;对于重整失败风险过高的企业建立对债权人的适当风险补偿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整计划强制批准 重整价值 新价值例外原则 风险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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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职工债权保障制度研究——改革社会成本的包容与分担 被引量:18
4
作者 王欣新 杨涛 《法治研究》 2013年第1期23-29,共7页
对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的清偿如何优先保障,一直是各国破产法与相关立法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职工债权的保障对于维护职工权益、弘扬公平正义理念、保持良好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各国已经普遍构建了较为成熟的由民... 对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的清偿如何优先保障,一直是各国破产法与相关立法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职工债权的保障对于维护职工权益、弘扬公平正义理念、保持良好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各国已经普遍构建了较为成熟的由民法、破产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各部门法相互配合、体系化的职工债权优先保障制度,对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具有借鉴意义。本文立足我国国情,检视现实问题,参考国外先进经验,从职工债权优先权理论、各国职工债权优先权制度比较、职工债权优先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完善我国职工债权优先保障制度体系提出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 职工债权 优先权 优先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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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修改中的新制度建设 被引量:17
5
作者 王欣新 《法治研究》 CSSCI 2022年第4期3-17,共15页
在《企业破产法》的修订中需要创设一些新制度,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个人破产制度、简易破产程序、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和预重整制度。本文认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个人破产应当适用于所有自然人,不应再区分商自然人和消费者... 在《企业破产法》的修订中需要创设一些新制度,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个人破产制度、简易破产程序、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和预重整制度。本文认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个人破产应当适用于所有自然人,不应再区分商自然人和消费者分别立法。简易破产程序是破产法修订中应当增加的制度,同时还应当建立小微企业破产程序,因为单纯的简易程序不能解决小微企业破产中的诸多特殊问题,必须设立单独的程序。预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不仅是解决实践中的个别操作性问题,而且是健全、完善我国企业挽救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预重整是在法律规则下由当事人主导的庭外重组程序,法院与地方政府不应进行权力干预。预重整的对象是具有挽救可能,不依赖于重整强制措施保障,有能力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债务人。我国应当建立起详细、全面的预重整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法修订 个人破产立法 简易破产程序 小微企业破产程序 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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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破产评价指标的内容解读与立法完善 被引量:18
6
作者 王欣新 《法治研究》 CSSCI 2021年第3期128-139,共12页
本文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评价指标中的破产法律框架和其他涉及破产法的问题进行解读,强调评价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与实务要正确理解与评价,并对立法与实务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作者指出要明确保障债权人对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 本文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评价指标中的破产法律框架和其他涉及破产法的问题进行解读,强调评价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与实务要正确理解与评价,并对立法与实务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作者指出要明确保障债权人对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后续申请权;对《破产法司法解释三》赋予重整程序启动后新信贷优先受偿权的规定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企业破产法》第83条建立的利益不受影响的债权人类别不参加重整计划表决的原则,是《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的制定依据;分析《企业破产法》和《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对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三者之间对债务人财产处分权利的划分,明确管理人的财产处分行为不得与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和变价方案相冲突,保障每个债权人通过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对债务人财产的处分权;强调指出《破产法司法解释三》保障单个债权人知情权规定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此外,对破产成本进行了细化分析,提出如何正确认识与评价的意见;在破产结果问题上,突出在重整程序和清算程序中以企业营业整体出售方式对营运价值的保留,并对其在中国的实践进行了深入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商环境报告 企业破产法 新贷款优先权 债权人知情权 企业营运价值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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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意识视阈下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 被引量:4
7
作者 范志勇 《西部法学评论》 2019年第1期97-108,共12页
问题意识是人类认识实践世界的必然路径。合法的问题意识是真问题导向的、完整的、实用主义的、独立自主的思维范式,在其框架下,一切知识作为素材,具有平等的地位。法学领域中问题意识范式的转化,引发了一系列法学研究方法革新的连锁反... 问题意识是人类认识实践世界的必然路径。合法的问题意识是真问题导向的、完整的、实用主义的、独立自主的思维范式,在其框架下,一切知识作为素材,具有平等的地位。法学领域中问题意识范式的转化,引发了一系列法学研究方法革新的连锁反应。论题学的复兴在法学方法中带来了法学问题意识的回归;商谈理论为以不确定性为特征的作为特殊问题的法律难题提供了合法性与正当性的依据;领域法学在中国法学界异军突起,体现出问题意识视阈下,中国法学方法的本土化创新。问题意识下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弥合了事实与规范间的张力,提高了法律规范指导实践的功用,但并不意味着与传统法学方法的决裂。新的方法主要担当传统法学方法的辅助角色而发挥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问题意识 法学研究方法 论题学 商谈 领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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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合同加速到期清偿在破产程序中的效力研究 被引量:18
8
作者 王欣新 《法治研究》 2015年第6期112-121,共10页
贷款合同中的加速到期条款是否有效,银行依据加速到期条款扣划借款人银行账户资金的清偿行为是否可依据破产法予以撤销,以及银行对借款人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在破产程序中能否行使抵销权等一系列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笔者认为,银行贷... 贷款合同中的加速到期条款是否有效,银行依据加速到期条款扣划借款人银行账户资金的清偿行为是否可依据破产法予以撤销,以及银行对借款人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在破产程序中能否行使抵销权等一系列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笔者认为,银行贷款合同中的加速到期条款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是银行据此扣划借款人账户资金的清偿行为,原则上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予以撤销。银行对借款人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在破产程序中能否行使抵销权,需根据借款人银行账户的性质区分认定,对企业定期存款账户中的资金可以抵销,对信托保管类账户中的资金禁止抵销,对结算账户中的资金原则上也不允许进行抵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加速到期条款 破产撤销权 银行破产抵销权 借款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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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法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被引量:9
9
作者 王欣新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第6期13-18,共6页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破产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市场经济包括资源配置的调整作用是其他法律制度无法取代的...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破产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市场经济包括资源配置的调整作用是其他法律制度无法取代的。破产法在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保障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也离不开有效的政府治理,需要政府的调控与介入。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并藉此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社会调整作用,不仅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而且是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依法治国 市场资源配置 破产法 政府调控与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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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市场化破产重整程序的有效实施 被引量:3
10
作者 徐阳光 《人民法治》 2017年第11期16-23,共8页
破产法实施十年间,破产重整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得到应用,成为挽救危困企业、促进企业再生的重要制度选择,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审判实践中,人们对破产重整制度的理解以及法律... 破产法实施十年间,破产重整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得到应用,成为挽救危困企业、促进企业再生的重要制度选择,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审判实践中,人们对破产重整制度的理解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困企业 破产法 重整程序 市场化 破产重整制度 市场经济秩序 结构性改革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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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立法:深入市场化法治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一步 被引量:1
11
作者 王欣新 《团结》 2022年第5期22-25,共4页
一、破产与市场经济讲到个人破产立法,首先要理解破产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破产法的重要社会调整作用,才能从本质上、基础上认识个人破产立法的重要意义。破产是在市场经济规律下或早或晚必然会发生的社会现象。破产与市场可谓是相生相伴... 一、破产与市场经济讲到个人破产立法,首先要理解破产与市场经济的关系、破产法的重要社会调整作用,才能从本质上、基础上认识个人破产立法的重要意义。破产是在市场经济规律下或早或晚必然会发生的社会现象。破产与市场可谓是相生相伴的关系,尽管我们可能用其他听起来更加顺耳的概念表述破产的社会事实,或者在市场经济上附加各种社会属性,但都不会改变这一现实。我国的《企业破产法》正在修订过程中,将个人破产制度纳入立法修改范围的社会呼声很高,但也存在一些对个人破产的模糊认识和不当理解,需要进行解释与澄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破产立法 修订过程 概念表述 市场经济规律 破产法 立法修改 社会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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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视野下商业银行扣款抵债的效力认定与法律构成 被引量:2
12
作者 乔博娟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SSCI 2021年第3期130-141,共12页
基于类案分析可知,当前司法实践对于破产程序中银行扣款抵债行为的性质和效力认定存在较大分歧,并衍生为可以抵销的肯定说与应予撤销的否定说之争,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法律适用困境。银行扣款抵债行为的效力冲突实质是正当利益之间的冲... 基于类案分析可知,当前司法实践对于破产程序中银行扣款抵债行为的性质和效力认定存在较大分歧,并衍生为可以抵销的肯定说与应予撤销的否定说之争,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法律适用困境。银行扣款抵债行为的效力冲突实质是正当利益之间的冲突,反映出破产抵销权与破产撤销权不同的立法价值取向。通过识别破产抵销权与破产撤销权所保护的不同法益及其功能定位,衡平适用二者时应当结合个案情况加以分析和判断,进而统一裁判标准。在银行行使抵销权具有正当性的前提下,法院应着眼于破产抵销权构成要件的审查,确保银行行权符合法定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避免滥用抵销权获得优于其他债权人的超额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银行 扣款抵债 破产抵销权 破产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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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关于保证责任规定的评析 被引量:5
13
作者 王欣新 《法治研究》 CSSCI 2020年第4期118-126,共9页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其破产而免除。保证人进入破产程序时主债务未到期的,未到期的保证债权视为到期。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应予取消,以免出现规避保证责任的情况。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后享有对债务人的求偿权。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其破产而免除。保证人进入破产程序时主债务未到期的,未到期的保证债权视为到期。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应予取消,以免出现规避保证责任的情况。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后享有对债务人的求偿权。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实质区别,在于一般保证仅承担债务人无力清偿的部分,为补充性责任,而非独立性责任,即使在破产程序中也是如此。先诉抗辩权是实现一般保证补充责任的程序保障,而当其因保证人或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而被取消时,对补充责任的程序保障就转变为在债务人清偿债权人之前,对债权人在保证人破产程序中所获分配额提存,并在债务人清偿债权人后对其清偿数额在一般保证责任中消减。保证人与债务人同时破产时,债权人有权向二人分别申报全部债权,债权人的受偿总额不得超出债权总额,这时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不再享有求偿权。在破产程序中实现一般保证补充责任的关键,是分配额提存和债权额消减。《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对债权额不予消减的规定不应适用于一般保证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 补充责任 先诉抗辩权 分配额提存 债权额消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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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无效制度在个人破产背景下的迭代研究--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为例 被引量:5
14
作者 齐砺杰 《中国应用法学》 CSSCI 2021年第5期37-50,共14页
破产无效制度是中国破产法律体系之特色,外国立法中仅见破产撤销制度而无破产无效制度。《民法典》第153条、第154条是中国法律行为无效制度之普通法,学理上分别代表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制度,体系上与外国法差别较大,亦是破产无效特别法... 破产无效制度是中国破产法律体系之特色,外国立法中仅见破产撤销制度而无破产无效制度。《民法典》第153条、第154条是中国法律行为无效制度之普通法,学理上分别代表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制度,体系上与外国法差别较大,亦是破产无效特别法存在之基础。虽然《刑法》第162条之二虚假破产罪与破产无效条文之间表述一致,但并不意味着破产无效条文丧失了独立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如何升级迭代破产无效制度,是《民法典》实施后,破产法修订中须认真考虑的问题。本文论述前述理论问题之后,检讨现行法条文之不足,提出了具体的修订意见与完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效 破产撤销 虚假破产罪 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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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临破产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扩张
15
作者 高泓 《法治研究》 2023年第6期137-148,共12页
当公司濒临破产时,债权人应扩展为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对象。此时,董事应当积极履行信义义务,采取多样化的拯救方法帮助公司摆脱濒临破产的困境。这些方法包括咨询专家、庭外重组、预重整或者申请破产保护等。若公司董事未尽责履行信义... 当公司濒临破产时,债权人应扩展为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对象。此时,董事应当积极履行信义义务,采取多样化的拯救方法帮助公司摆脱濒临破产的困境。这些方法包括咨询专家、庭外重组、预重整或者申请破产保护等。若公司董事未尽责履行信义义务造成债权人利益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民事赔偿责任可以根据董事的过错程度进行裁量。与此同时,要对董事的赔偿责任予以一定的限制,董事可以基于商业判断原则、安全港原则和合理勤勉等提出抗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义义务 债权人保护 董事责任 濒临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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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清偿顺位 被引量:9
16
作者 王欣新 乔博娟 《法治研究》 2013年第11期53-64,共12页
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大规模人身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且侵权企业有时会因面临巨额索赔而破产。由于侵权债权被列为普通破产债权在破产清偿顺位的末位受偿,这就导致大量的受害者无法得到充分赔偿,造成社会矛盾激化,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法... 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大规模人身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且侵权企业有时会因面临巨额索赔而破产。由于侵权债权被列为普通破产债权在破产清偿顺位的末位受偿,这就导致大量的受害者无法得到充分赔偿,造成社会矛盾激化,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因此有必要重塑破产程序中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的清偿制度。鉴于食品安全领域大规模人身侵权债权的内在属性和救济需求,笔者认为,可以使其优先于一般优先权和普通破产债权受偿,并采用固定比例优先规则处理其与物权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大规模人身侵权 债权清偿顺位 破产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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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破产清偿顺位 被引量:3
17
作者 范志勇 《交大法学》 CSSCI 2019年第2期147-164,共18页
债务人因骗取出口退税款将承担行政处罚责任与刑事责任。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在其破产程序中一般享有追缴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请求权。追缴金本质上为已入库税款。针对债务人设立专用退税账户接受税务机关退税划拨的情形,税务机关可... 债务人因骗取出口退税款将承担行政处罚责任与刑事责任。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在其破产程序中一般享有追缴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请求权。追缴金本质上为已入库税款。针对债务人设立专用退税账户接受税务机关退税划拨的情形,税务机关可以通过行使专户中的取回权实现追缴金的受偿。在退税款与债务人其他财产混同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主张追缴金请求权的性质为公法不当得利请求权,应当选择归入税收优先权的序列在债务人破产财产中受偿。对于债务人破产程序中的行政罚款、刑事罚金适宜作为劣后债权进行清偿。在破产程序结束后,无法受偿的行政罚款、刑事罚金部分应当依法获得免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骗取出口退税 追缴金 取回权 税收优先权 劣后债权 刑事罚金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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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18
18
作者 王欣新 《法治研究》 2010年第9期14-17,共4页
《企业破产法》创设了管理人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管理人的指定和报酬作出进一步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笔者在本文中对管理人指定与报酬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立法建议,认为应对随机指定制度加以改进,... 《企业破产法》创设了管理人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管理人的指定和报酬作出进一步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笔者在本文中对管理人指定与报酬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立法建议,认为应对随机指定制度加以改进,为解决基本上无产可破或无报酬可支付案件的破产费用和管理人报酬支付问题,应设立相关基金,并对管理人协会的建立作出进一步呼吁。此外,文章对管理人的资格制度改革与培训问题也提出了一些设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理人 管理人指定制度 管理人报酬制度 管理人协会 管理人的资格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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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高管人员对破产可撤销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被引量:2
19
作者 王欣新 王雷祥 《法治研究》 2013年第6期56-61,共6页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28条规定了债务人高管人员对破产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的民事责任,但对责任的构成要件、解决程序等问题尚缺乏具体规定。本文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制度,以《破产法》第128条为基点,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探讨高管...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28条规定了债务人高管人员对破产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的民事责任,但对责任的构成要件、解决程序等问题尚缺乏具体规定。本文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制度,以《破产法》第128条为基点,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探讨高管人员对破产可撤销行为所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实现机制等问题的解决,以期为完善立法、正确执法提供参考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破产 可撤销行为 高管人员 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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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的自主经营法律义务——以合目的性的经济法义务生成机制为视角 被引量:2
20
作者 范志勇 《法治社会》 2020年第6期82-92,共11页
我国企业享有自主经营的宪法权利与经济法权利,自主经营权在实践中出现的被主体弃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了通过经济法义务进行规制的现实需求。法律义务具有建构社会秩序与保障个体自由的双重价值,面向权利生成的... 我国企业享有自主经营的宪法权利与经济法权利,自主经营权在实践中出现的被主体弃舍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了通过经济法义务进行规制的现实需求。法律义务具有建构社会秩序与保障个体自由的双重价值,面向权利生成的法律义务具有促成权利实现的重要功能。经济法秉持社会本位的基本原则,经济法义务具有更强的法律调整的目标指向性,以合目的性机制生成的企业自主经营的经济法义务,能够有效地规制企业破坏自身自主经营状态的行为,实现经济法的调整目标。企业自主经营的经济法义务主要包括要求企业合理行使自主经营权利、积极恢复自主经营状态的负担内容,企业违反自主经营义务,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主经营义务 自主经营权 合目的性 经济法义务 社会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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