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2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北平市社会局致市政府的签呈(1946年8月14日)
1
作者
温崇信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第4期140-141,共2页
案查前奉社会部福五字第一二七七一九号指令,以救济院内各项设施及平民教养所应遵社会救济法之规定调整。等因。奉此,经饬据救济院及平民教养所先后呈称,遵将救济院内儿童部改为育幼所、妇女部改为妇女教养所、残老部改为安老所,
关键词
社会
市政府
北平市
救济院
救济法
教养
平民
妇女
原文传递
北平市社会局拟具改组本局附属救济机关实施计划草案致市政府呈文(1934年5月)
2
作者
蔡元谨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第4期65-67,共3页
谨拟具改组本局附属救济机关实施计划草案开呈鉴核。 一、组织按照本局前所拟呈之改组计画改组之,名称改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主任改为院长;管理全院之工务、事务、营业者改称股长,分管收容暨第一、二习艺、儿童各部者改称主任,...
谨拟具改组本局附属救济机关实施计划草案开呈鉴核。 一、组织按照本局前所拟呈之改组计画改组之,名称改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主任改为院长;管理全院之工务、事务、营业者改称股长,分管收容暨第一、二习艺、儿童各部者改称主任,其助理书记等仍照原案。(以上系遵谕办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救济院
北平市
改组
机关
社会
市政府
主任
管理
原文传递
题名
北平市社会局致市政府的签呈(1946年8月14日)
1
作者
温崇信
机构
社会局局长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第4期140-141,共2页
文摘
案查前奉社会部福五字第一二七七一九号指令,以救济院内各项设施及平民教养所应遵社会救济法之规定调整。等因。奉此,经饬据救济院及平民教养所先后呈称,遵将救济院内儿童部改为育幼所、妇女部改为妇女教养所、残老部改为安老所,
关键词
社会
市政府
北平市
救济院
救济法
教养
平民
妇女
分类号
D630.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F127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原文传递
题名
北平市社会局拟具改组本局附属救济机关实施计划草案致市政府呈文(1934年5月)
2
作者
蔡元谨
机构
北平市
社会局局长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第4期65-67,共3页
文摘
谨拟具改组本局附属救济机关实施计划草案开呈鉴核。 一、组织按照本局前所拟呈之改组计画改组之,名称改为北平市社会局救济院;主任改为院长;管理全院之工务、事务、营业者改称股长,分管收容暨第一、二习艺、儿童各部者改称主任,其助理书记等仍照原案。(以上系遵谕办理)
关键词
救济院
北平市
改组
机关
社会
市政府
主任
管理
分类号
F279.241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K2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北平市社会局致市政府的签呈(1946年8月14日)
温崇信
《北京档案史料》
2007
0
原文传递
2
北平市社会局拟具改组本局附属救济机关实施计划草案致市政府呈文(1934年5月)
蔡元谨
《北京档案史料》
2007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