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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村级福利费支出的核算应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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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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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政府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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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4年第7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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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村会计制度》)规定的“应付福利费”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笔者认为,该科目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是,此科目未能反映其核算的实际情况。一是未能体现其负债;二是提取福利费时,冲减了负债和支出,福利费不足支付时,则虚增了负债;三是“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核算实际是支出,不是负债,其“名”不实;四是增加了核算的工作量;五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六是群众看了其公开的账目后,可能误认为村干部多报福利费开支,而从中得利。因此,福利费支出科目应按照损益类(支出)科目设置,使其核算能如实地反映福利费支出的实际情况。这对于加强管理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福利费的开支,特别是财政拨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弥补其福利费不足的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会计信息质量,为党和政府制定财政转移性支出政策提供依据,将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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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应付福利费”
支出科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核算
负债类科目
资金利用率
村级
会计信息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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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02.6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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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征地方式及其补偿应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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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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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政府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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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3年第7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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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征地的方式应是两种,一种是征用,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其征地(使用权)补偿标准较易合理确定;另一种是征收,将集体土地改变为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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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征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宪法》
地方政府
国有土地
使用权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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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3
[政治法律—法学]
D9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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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确保征地补偿费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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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傅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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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政府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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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0年第11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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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目前,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有的甚至在分配上违反了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如有的征地补偿费应分配给组(村民小组或原生产队)集体经济组织,而分配给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损害了组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经济利益;有的征地补偿费直接分配给被征地农民,没能按本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被征地的成员和被征地的成员的合理比例进行分配,损害了本集体经济组织及没有被征地成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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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征地补偿费
合理分配
村集体经济组织
经济利益
被征地农民
法律法规
村民小组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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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1.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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