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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安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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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彩雯 《社保财务理论与实践》 2006年第2期89-92,共4页
安溪县是福建省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试点工作于2004年8月1日正式启动,缴费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保费为10元/人,投保年限为一年,即八月份投保的,在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住院费可依有关规定报销... 安溪县是福建省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试点工作于2004年8月1日正式启动,缴费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保费为10元/人,投保年限为一年,即八月份投保的,在2004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住院费可依有关规定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至2004年8月31日,全县共有659671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县农业人口的68.13%。七个月的运行表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较好地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安溪县 医疗改革 合作医疗保险 医疗费用 农业人口 参保人数 试点县 福建 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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