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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中秘密性判断标准问题研究——以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为中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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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建宝 《科技与法律》 2012年第3期62-66,共5页
秘密性是某一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必要条件。对于同一信息来说,按照不同的秘密性判断标准,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中秘密性的判断标准采取了客观标准和相对标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仅明确了秘密性的相对标准,... 秘密性是某一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必要条件。对于同一信息来说,按照不同的秘密性判断标准,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世界贸易组织TRIPs协议中秘密性的判断标准采取了客观标准和相对标准。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仅明确了秘密性的相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秘密性的客观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仍需不断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 秘密性 客观标准 相对标准 TRIPS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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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权的本质及其异化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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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建宝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77-81,共5页
权利的本质是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上之力。"特定利益"与"法律上之力"不仅是权利分类的标准和依据,也是法律将某一特定利益进行权利化时,具体制度设计应当考虑的两个核心要素。商标权作为私权,所保护的利益是商誉,并... 权利的本质是享受特定利益的法律上之力。"特定利益"与"法律上之力"不仅是权利分类的标准和依据,也是法律将某一特定利益进行权利化时,具体制度设计应当考虑的两个核心要素。商标权作为私权,所保护的利益是商誉,并以商标为权利客体。商标是特定标识与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而不是指特定标识本身。中国现行《商标法》在对商标权进行具体的制度设计时,对商标权的上述本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异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本质 特定利益 法力 私权 商标权本质 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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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联邦反不正当竞争诉权的司法裁判标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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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建宝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79-85,共7页
对于《兰哈姆法》规定的反不正当竞争诉权,法院要判断原告的利益是否属于该法所保护的利益范围,同时也要判断原告的损害是否由被告违反该法的行为直接造成。法院适用"利益范围"标准和"近因"要件就能够确定哪些人享... 对于《兰哈姆法》规定的反不正当竞争诉权,法院要判断原告的利益是否属于该法所保护的利益范围,同时也要判断原告的损害是否由被告违反该法的行为直接造成。法院适用"利益范围"标准和"近因"要件就能够确定哪些人享有反不正当竞争诉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 诉权 兰哈姆法 利益范围 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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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反向支付和解协议的反垄断审查:美国的规则与实践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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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建宝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91-97,共7页
在判断专利诉讼反向支付和解协议是否违背反垄断法时,应当综合考虑专利法和反垄断法,适用"合理原则",并根据反向支付是否会产生限制竞争的严重后果、反向支付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反向支付的支付方是否拥有源于专利的市场支配... 在判断专利诉讼反向支付和解协议是否违背反垄断法时,应当综合考虑专利法和反垄断法,适用"合理原则",并根据反向支付是否会产生限制竞争的严重后果、反向支付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反向支付的支付方是否拥有源于专利的市场支配力、当事人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和解专利纠纷等因素进行具体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诉讼 和解协议 反向支付 反垄断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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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共科研机构承担政府部门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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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林村 《中国科技成果》 2004年第10期42-44,共3页
近年来,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受科技部委托,承担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高清晰度数字电视(HDTV)”、“第三代移动通讯系统(3G)”、“新型平板显示(PDP、FED、CED等)”、“电动汽车”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 近年来,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受科技部委托,承担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高清晰度数字电视(HDTV)”、“第三代移动通讯系统(3G)”、“新型平板显示(PDP、FED、CED等)”、“电动汽车”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对这些项目的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管理 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计划项目 中国 公共科研机构 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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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依据问题及借鉴——以美国《经济间谍法》为中心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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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建宝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45-49,共5页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美国是行为犯,商业秘密的公允市场价值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依据。侵犯商业秘密罪在我国是结果犯,"权利人的损失"既是法定的构成要件,其具体数额也是量刑依据,并且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的损失"...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美国是行为犯,商业秘密的公允市场价值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依据。侵犯商业秘密罪在我国是结果犯,"权利人的损失"既是法定的构成要件,其具体数额也是量刑依据,并且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的损失"可以是权利人的利润损失,也可以是被告人因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所得。将侵犯商业秘密罪界定为行为犯,并将商业秘密的公允市场价值作为量刑依据,一方面可以体现出不同样态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具有实质相同的性质,另一方面也可以体现出具有相同市场价值的商业秘密可以获得基本相同的刑事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业秘密 刑事保护 量刑 公允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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