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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的共同体:民国司法界派系划分问题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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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增 《法律史评论》 2023年第2期271-281,共11页
以派系去划分民国司法界,是时人及今人在观察或研究民国司法时的一种做法。其中划分标准有政治派系、司法理念、人际资源等。通过分析可知,民国司法界派系划分存在着划分证据存疑、派系脆弱与模糊以及派系重合等诸多问题。虽然派系划分... 以派系去划分民国司法界,是时人及今人在观察或研究民国司法时的一种做法。其中划分标准有政治派系、司法理念、人际资源等。通过分析可知,民国司法界派系划分存在着划分证据存疑、派系脆弱与模糊以及派系重合等诸多问题。虽然派系划分方便观察者对研究对象进行特征归纳,但也容易导致忽视个人或群体自身的某些独特性的弊病。近代中国的派系司法、派系政治虽曰复杂,但绝非明显与稳固,个人关系在其中既有粘合也有消解作用。未来的研究可将人际关系视角引入近代司法研究领域,在定性化的基础上,定量化关系的强弱度等面向,并据此来重新审视近代司法的相关问题,或是一种可以期待的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界 派系 司法党化 法学教育 人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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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基于“人民利益”的耦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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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天博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第5期61-66,共6页
如何摆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规范效力谱系中的位阶关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国家制度体系、司法体系、权力体系、法治体系、政治体系,治理体系综合一体的格局以及基层治理、公共治理、社会管理、国家治理融合发展下兴起的特殊历史时期中... 如何摆正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规范效力谱系中的位阶关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国家制度体系、司法体系、权力体系、法治体系、政治体系,治理体系综合一体的格局以及基层治理、公共治理、社会管理、国家治理融合发展下兴起的特殊历史时期中,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双轮”推动法治建设的时代之问。现行《宪法》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赋予以人民性、义务性、法定性为内容的共相,从根本上解决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规范渊源、效力位阶、管辖原则、调整范围、规范实施等方面的价值冲突。二者基于“人民利益”的耦合,为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的规范衔接熔铸了稳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性 义务性 法定性 耦合 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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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网络视野下清末法律学子的留日生涯——围绕沈锡庆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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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增 《法学教育研究》 2022年第1期144-158,共15页
清末留日法律学子通过留日团体与报刊、留日同仁的转述等方式来进行留日信息的获取,并以此来做留日的准备。法校之生活,留日学子展示了人际网络如何被触发的过程,其中地缘、血缘与革命情谊在他们的社交生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他们社交... 清末留日法律学子通过留日团体与报刊、留日同仁的转述等方式来进行留日信息的获取,并以此来做留日的准备。法校之生活,留日学子展示了人际网络如何被触发的过程,其中地缘、血缘与革命情谊在他们的社交生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他们社交圈因留日具有了一定的开放性,纳入了一些学缘等新的交际因素。新的因素在他们回国之后的法律生活中有所展现,影响了他们自身在法律界的浮沉以及近代中国法律改革的延续性和基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际网络 法律学子 留日 沈锡庆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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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行政决定上的升级行政处罚制度构建——以《行政处罚法》的修改为契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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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肖东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21-128,共8页
责令行为形式多样且性质不一,实务界、学界尚未厘清责令改正行为与行政处罚决定的关系。在概念上,以基础行政决定替代责令改正,并列举责令限期拆除、责令停止侵权等作为基础决定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必要的。为激活基础行政决定与警告等行... 责令行为形式多样且性质不一,实务界、学界尚未厘清责令改正行为与行政处罚决定的关系。在概念上,以基础行政决定替代责令改正,并列举责令限期拆除、责令停止侵权等作为基础决定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必要的。为激活基础行政决定与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明确拒不履行基础行政决定或前次处罚的义务,应当以“拒不改正,加重惩戒”为思路构建基础行政决定上的升级行政处罚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令改正 基础行政决定 行政处罚 警告 升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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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情、理、法”的社会秩序建构——以“瑞安式调解”为解读文本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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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天博 郦胜锴 《领导科学论坛》 2019年第23期63-73,共11页
调解是融“情、理、法”为一体的,通过纠纷化解实现社会秩序建构的途径之一,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调解对社会秩序建构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瑞安式调解”经过多年的探索,走出了一条以精细化组织、全过程贯通、新居民参与的特色调解... 调解是融“情、理、法”为一体的,通过纠纷化解实现社会秩序建构的途径之一,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调解对社会秩序建构能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瑞安式调解”经过多年的探索,走出了一条以精细化组织、全过程贯通、新居民参与的特色调解之路,在调解过程中注重对“情、理、法”的贯穿和对接,充分运用乡音、乡情、乡俗深化“事结心了”,实现了经济社会转型过程“情、理、法”三要素参与社会秩序建构的规范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秩序 “瑞安式调解” 精细化 全过程 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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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回溯、重读与再兴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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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天博 《领导科学论坛》 2020年第7期17-30,共14页
“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体现了基层组织自治的智慧。“枫桥经验”通过平安共建、干群共治、利益共享三种路径实现了基层社会秩序自治,形成了“三共联动”的新时代经验。“枫桥经验”充分发动... “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体现了基层组织自治的智慧。“枫桥经验”通过平安共建、干群共治、利益共享三种路径实现了基层社会秩序自治,形成了“三共联动”的新时代经验。“枫桥经验”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本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进路在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要义下具有一致性。随着数据时代的到来,创新“枫桥经验”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需要。我们要深刻认知各地在仿效“枫桥经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主动强化“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融合,在社会主义新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视野中重读“枫桥经验”,从而深化法治与自治之间共治格局的意识,推进基层社会秩序自治沿着法治化道路前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枫桥经验” 国家肯认 秩序自治 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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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近代中国司法界的肇端及演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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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增 《南大法学》 CSSCI 2021年第3期137-156,共20页
“司法界”由“司法”与“界”两部分构成。字形意义上的“司法”,在中国古代已经产生。而作为在宪政体制下与行政和立法相对的司法,则在清末以后才出现。“界”的实质含义在古今之间并无多大区别,都具有范围、边限之意。通过多个数据... “司法界”由“司法”与“界”两部分构成。字形意义上的“司法”,在中国古代已经产生。而作为在宪政体制下与行政和立法相对的司法,则在清末以后才出现。“界”的实质含义在古今之间并无多大区别,都具有范围、边限之意。通过多个数据库的搜索对比发现,“司法界”一词的使用从无到有以至盛行,大致以宣统三年(1911)为界。宣统二年(1910)前后的一系列法制改革措施的规定与实施,如《法院编制法》的制定、第一次全国规模的司法官考试的开展等,为司法界搭建了一个制度性的骨架,也与“司法界”语词出现的大致年份相互印证。自司法界在语词和实体上生成之后,其逐渐演进为一种稳固并为法律人所易辨别并拥护的场域空间。这样一种演进的趋向,是司法社群在人际交往中不断明晰自己身份,并与政界的对照之下进行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界 政界 《法院编制法》 法官考试 场域 身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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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司法与国家司法对接的进路——“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的启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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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天博 卢芳霞 《领导科学论坛》 2019年第3期62-74,共13页
以调解组织、行业组织、社工组织、文化组织、乡贤组织为基层矛盾主要化解主体的"枫桥经验",是社会司法的典型实践。经由社会司法生成的调处协议具有合意与规范的双重属性,由此催生了社会司法与国家司法的对接必要性。"... 以调解组织、行业组织、社工组织、文化组织、乡贤组织为基层矛盾主要化解主体的"枫桥经验",是社会司法的典型实践。经由社会司法生成的调处协议具有合意与规范的双重属性,由此催生了社会司法与国家司法的对接必要性。"枫桥经验"鲜活的案例表明,一方面,社会司法具有文化意义上的道德约束力;另一方面,提醒人们在基层秩序自治的过程中,离开国家司法的正式判决,仅仅通过纠纷当事人的自律与自治,难以实现社会秩序的建构。社会司法与国家司法之间建立和谐的有效对接,是确保社会司法有序发展、不断提升国家司法公信力、建构社会纠纷化解二元机制协同运行的可为性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枫桥经验” 合意 规范 社会司法 国家司法 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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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环境公益法治一体化的制约与发展--基于“虚拟行政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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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天博 谢雨晴 《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4期449-454,共6页
长期以来,长三角环境公益分段保护的行政属性,违背了环境空间整体性提出的法治统一性要求,使长三角环境遭受破坏,区域竞争力降低的现状难以有效改观,导致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常态化受到影响。围绕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构建... 长期以来,长三角环境公益分段保护的行政属性,违背了环境空间整体性提出的法治统一性要求,使长三角环境遭受破坏,区域竞争力降低的现状难以有效改观,导致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常态化受到影响。围绕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构建“虚拟行政区”机制,从建构区域整体性出发推进全流域“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完善区域环境融合治理体系,推进长三角环境公益法治一体化,以实现长三角发展与环境保护一体化重大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公益 虚拟行政区划 法治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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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司法官的人际网络观及实践——以沈锡庆为线索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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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增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52-164,共13页
沈锡庆是中国第一代新式司法官的典型,《沈锡庆日记》完整地记录了他从1932年1月到1935年4月担任上海地方法院院长的内容,其中对人事问题有翔实的记载。由人事问题等反映出来的具有浓烈私属性的人际网络,中国官方持一种谨慎与抑制的态... 沈锡庆是中国第一代新式司法官的典型,《沈锡庆日记》完整地记录了他从1932年1月到1935年4月担任上海地方法院院长的内容,其中对人事问题有翔实的记载。由人事问题等反映出来的具有浓烈私属性的人际网络,中国官方持一种谨慎与抑制的态度。西方对中国司法界关系话语的认知,则呈现出一种缺位的状态。此背景下,考察沈锡庆的人际网络观可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具象。沈氏在用人问题上秉持限定在法律范围内与公私分明基础上的用当其才、亲故不避的原则。由其人事领域所涉人际网络观的公私观念,在中国为重要命题之一。近代,司法人际网络所映射的公私观念无论是断裂还是延续,“公”仍是一种主流的价值追求,“私”具有极狭窄的生存空间,任用私人变成一种具有形式主义倾向的普遍控诉。以人事问题考察内容,从公私的角度切入,可以直观地展现出近代司法官的人际网络观及实践。其中的契合与偏离,实立基于中西之争与古今之问的维度中,是近代司法界之中,法律知识与文化精神、理念与实践等分离的无奈之状的真实写照,也是导致近代法治发展道路曲折反复的重要诱因。当下可从制度(回避)与道德(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两方面着手规制人际网络对于司法界的不良影响。此外,人际网络与司法界不应是完全对立的关系,需要全面客观看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界 沈锡庆 人事 公私 人际网络 关系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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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高校授予学位纠纷的强度——以指导案例39号和柴丽杰案为主的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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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一帆 徐肖东 《公法研究》 2021年第1期161-182,共22页
指导案例39号明确了学位授予纠纷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学位授予纠纷与高校校规的合法性相关,对高校授予学位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一定程度上是对高校校规合法性的追问。学位授予的双重属性导致法院对高校颁发学位行为的审查难以深入。现... 指导案例39号明确了学位授予纠纷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学位授予纠纷与高校校规的合法性相关,对高校授予学位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一定程度上是对高校校规合法性的追问。学位授予的双重属性导致法院对高校颁发学位行为的审查难以深入。现存的司法审查路径难以有效保障相对人的权益,也难以监督高校依法行使学位授予权,使相应的行政诉讼陷于空转,失去了实际意义。通过对柴丽杰案裁判思路的分析可知,应当重视正当程序对学位授予行为的控制,区分学术类校规和行政类校规的审查,时机成熟时直接判令颁发学位证书,从而构建更合理的、能够有效化解争议的司法审查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学位授予 司法审查 正当程序原则 司法审查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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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王朝国家观念与云南地区改土归流
12
作者 李良品 葛天博 《贵州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32-139,共8页
清代在西南地区改土归流为今日中国疆域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云南地区围绕疆土认同而展开的改土归流过程中,清代王朝国家观念发挥出穿针引线的重要作用。清王朝通过权威重构,将土司地方性权威转化为国家性权威,在国家一统观念下熔铸国... 清代在西南地区改土归流为今日中国疆域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云南地区围绕疆土认同而展开的改土归流过程中,清代王朝国家观念发挥出穿针引线的重要作用。清王朝通过权威重构,将土司地方性权威转化为国家性权威,在国家一统观念下熔铸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共同体耦合。清代王朝国家观念下的云南土司地区改土归流,不仅有效防止了边疆土司地区割据的可能性,而且推动了王朝国家观念的整体性认同,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起到了促成历史认同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观念 改土归流 整体性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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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担保的内部追偿:《民法典担保解释》第13条的解释立场与适用规则
13
作者 董新辉 《判解研究》 2022年第1期143-167,共25页
一、第13条的简评与追问:延续、突破以及留白(一)确立一个原则:延续共同担保一般无内部追偿权的立法本意何为共同担保,与混合担保如何区分?共同担保相对于一人提供担保而言,一般是指两个以上第三人为同一债务提供的担保。其中,如果既存... 一、第13条的简评与追问:延续、突破以及留白(一)确立一个原则:延续共同担保一般无内部追偿权的立法本意何为共同担保,与混合担保如何区分?共同担保相对于一人提供担保而言,一般是指两个以上第三人为同一债务提供的担保。其中,如果既存在人保又存在物保则称之为混合共同担保(以下简称混合担保)。由此可见,混合共同担保为共同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与共同人保、共同物保一起,组成了共同担保的三种主要类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担保 追偿权 混合担保 立法本意 适用规则 民法典 第13条 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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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界人际网络与近代法院运作——基于《沈锡庆日记》的考察
14
作者 姜增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20年第1期243-284,共42页
《沈锡庆日记》完整记录了绍兴人沈锡庆1932年1月到1935年4月担任上海地方法院院长的内容。沈锡庆所在的司法界,正处于关系本位文化与新式人际资源交融之时。他的此段任期,也正好处在“梁启超立宪派司法”向“居正辛亥派司法”的过渡时... 《沈锡庆日记》完整记录了绍兴人沈锡庆1932年1月到1935年4月担任上海地方法院院长的内容。沈锡庆所在的司法界,正处于关系本位文化与新式人际资源交融之时。他的此段任期,也正好处在“梁启超立宪派司法”向“居正辛亥派司法”的过渡时段。任职上海地方法院期间,沈氏司法界的人际网络呈现交游广泛、新旧夹杂、差序格局、女性角色缺失等特质。沈氏个人人际网络的这些特质,实涵盖了其时司法界人际网络的共通要素,反映司法界社会交游的基本样态。以人事与经费为例,沈氏司法界的人际网络,隐现于上海地方法院的运作之中。近代司法建设中所产生的问题及其缘由,或可从人际网络对于司法的异化视角去审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沈锡庆日记》 人际网络 派系 关系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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