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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生而未取得发票的研发费用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1
作者
李娟
《纳税》
2016年第4期31-31,共1页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据此,企业本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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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研发费用
发票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成本
汇算清缴
费用支出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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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实际发生而未取得发票的研发费用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1
作者
李娟
机构
维图尚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出处
《纳税》
2016年第4期31-31,共1页
文摘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据此,企业本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
关键词
研发费用
发票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成本
汇算清缴
费用支出
公告
分类号
F275.2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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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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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际发生而未取得发票的研发费用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李娟
《纳税》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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