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美国的行政契约
被引量:1
- 1
-
-
作者
Donald Frenzen
孙超然
-
机构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吉林大学法学院
-
出处
《行政法论丛》
CSSCI
2013年第1期389-411,共23页
-
基金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行政诉讼案例类型化研究”(11YJA820103)
-
文摘
导言政府在与个人签订契约时,为了这个契约而放弃自己的宪法权力,其角色便从立法者变成了道德代理人,具有与个人相同的权利义务。或许可以合理地认为,政府的立法权是不包含其承诺的,除非为了承诺而行使之。从理论上来说,遵守承诺的理念,与制定能够改变承诺之效力的法律的权力,是不可能相互协调的。①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曾就公共信用问题给美国参议院写过一封信,
-
分类号
D971.2
[政治法律—法学]
DD912.1
[政治法律]
-
-
题名美国的行政契约
- 2
-
-
作者
Donald Frenzen
孙超然
-
机构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吉林大学法学院
-
出处
《行政法论丛》
CSSCI
2014年第2期389-411,共23页
-
基金
本成果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行政诉讼案例类型化研究”
-
文摘
导言 政府在与个人签订契约时,为了这个契约而放弃自己的宪法权力,其角色便从立法者变成了道德代理人,具有与个人相同的权利义务.或许可以合理地认为,政府的立法权是不包含其承诺的,除非为了承诺而行使之.从理论上来说,遵守承诺的理念,与制定能够改变承诺之效力的法律的权力,是不可能相互协调的.
-
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