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会计诚信教育的四个主要对象
被引量:1
- 1
-
-
作者
夏中祥
常红梅
-
机构
湖北潜江市会计局
湖北荆州市会计局
-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3年第8期33-33,共1页
-
文摘
一、企业管理当局。企业管理当局包括企业的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厂长、财务总监等核心人物。他们之所以是会计诚信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源于我国企业的治理机构。我国企业治理是典型的“内部人”控制,所有权虚置,所有者缺位,以致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利制衡机制失效,当管理当局和股东二者的利益相冲突时,管理当局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欺骗股东,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而指使、强迫、控制会计人员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所以,对企业管理当局进行会计诚信教育,既治标又治本,能从根本上遏制虚假的会计信息。 二、控制管理当局的政府官员。之所以说控制管理当局的政府官员是会计减信教育的主要对象,并不是指我们的政府一味作假、造假,而是因为现实中已发现或尚未发现的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无不与地方政府有些官员授意。
-
关键词
会计诚信教育
教育对象
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
企业管理部门
会计人员
政府
-
分类号
F233
[经济管理—会计学]
-
-
题名会计建账监管工作现状及完善
- 2
-
-
作者
严汝龙
常红梅
-
机构
荆州市会计局
-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47-148,共2页
-
文摘
会计建账监管工作现状(1)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模糊。目前各地建账监管工作所依据的都是省级或以下政府,以及所属财政部门出台的地方法规或部门规章,国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供实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要求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
-
关键词
监管工作
会计账簿
建账
现状
财政部门
《会计法》
法律依据
部门规章
-
分类号
F231.6
[经济管理—会计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