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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国际社会整体义务在国际法效力层级中的地位——从奥兰海峡的通行制度争议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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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可 《研究生法学》 2016年第1期108-120,共13页
自从对国际社会整体义务在1970年"巴塞罗那牵引案"以司法判例的形式确立后,其对国际法理论发展和立法产生深刻影响,而且诸多国际公法学家在其著述中认为整体义务和强行法好比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其效力层级高于一般条约义务。... 自从对国际社会整体义务在1970年"巴塞罗那牵引案"以司法判例的形式确立后,其对国际法理论发展和立法产生深刻影响,而且诸多国际公法学家在其著述中认为整体义务和强行法好比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其效力层级高于一般条约义务。这种认可整体义务具有比一般条约义务更高效力层级的理论被称为"整体义务更高层级理论"。然而国际海洋法领域的近期争议,即奥兰海峡通行制度的争议打开了理论界对整体义务的效力层级进行反思的大门。假定整体义务效力层级高于一般条约义务,则奥兰海峡应当然性地适用建立在整体义务基础上的无害通过制度而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过境通行制度,然而事实情况并非如此。本文旨在以此争议作为切入点,重新反思整体义务在国际法效力层级中的地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整体义务 效力层级 奥兰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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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的仲裁庭对涉及领土主权争端的“混合争议”管辖权问题研究——法律分析及对中菲南海仲裁案的影响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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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可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6年第2期3-15,46,共14页
通过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相关条款的文本分析,提出《公约》并没有赋予"混合争议"的领土主权争端以明示管辖权基础,《公约》第298条第1款(a)(i)项亦未能赋予其以隐含管辖权基础。并通过对涉及"混合争议&... 通过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相关条款的文本分析,提出《公约》并没有赋予"混合争议"的领土主权争端以明示管辖权基础,《公约》第298条第1款(a)(i)项亦未能赋予其以隐含管辖权基础。并通过对涉及"混合争议"情形的圭亚那诉苏里南案、查戈斯海洋保护区案的分析,提出目前为止的海洋法国际司法实践,并未肯定对该情形下领土争端的管辖权。而且,将海洋争端剥离出"混合争议"进行强行裁决的做法违反《公约》管辖权限制。最后,在上述推论的基础上结合中菲南海仲裁案,提出仲裁庭对中菲南海仲裁案所涉及到的"混合争议"没有管辖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混合争议 领土争端 隐含管辖权 切割路径 中菲南海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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