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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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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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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6年第1期235-2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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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14年以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不断探索涉少审判和涉家事审判工作,专门成立了生态资源(少年)庭,立足审判、着力创新、注重延伸、强化队伍、谋划蓝图,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策并用的特色少年审判之路,并以"家事合议庭"为载体,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原则,积极探索一条家事案件审判的新路子,最大限度地化解家事纠纷,开创了家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一、2014—2015年少年家事案件的审结情况2014年,审结家事纠纷案件255件,其中撤诉25件、调解9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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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寓教于审
审判工作
政法工作会议
法院院长会议
情况简介
生态资源
未成年被告人
家庭暴力
未成年人案件
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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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22
[政治法律—法学]
D669.5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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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赔钱赎刑”正当性与合法性的追问与考察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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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今华
关山虹
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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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师范大学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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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85-9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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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赔钱赎刑"是司法和谐的表现,应从司法和谐理念出发,运用思辨的方法,以实证为视角,对"赔钱赎刑"进行"三追问"与"二考察";进而得出其符合司法和谐正当性与合法性的理由是:人权保障理念对当事人双重保护的趋同;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促进刑罚轻缓化的实行;与修复性司法的国际接轨视野的催动;体现出一般公正下的个别公正的刑罚个别化的追求,以及在司法和谐技术上对法律潜在的认同。并对司法和谐的"赔钱赎刑"制度在中国本土化过程中的转化和现实的具体构建进行了技术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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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和谐
“赔钱赎刑”
正当性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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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udicial harmony
"indemnity for penalty"
justification
legitim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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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33
[政治法律—法学]
B82-053
[哲学宗教—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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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流通的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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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智
黄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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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州大学法学院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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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2年第2期59-78,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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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定数字货币被认为具有改革、完善国际货币体系的潜力,其跨境流通是必然趋势,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然而,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现行货币法律体系都不能为之提供充分支持,存在境外经营权规则未确立、法律监管不足以及缺少可适用的冲突规范等问题。化解这些问题须借助国际组织的力量,推动各国共同建立经营监管秩序,寻找新的法律适用思路。我国数字人民币研发处于领先地位,为保障未来数字人民币有序跨境流通,我国除了应积极参与相关国际合作外,更重要的是要明确治理方向,建立境外经营权和监管体系,完善冲突规范,调整国内货币法律体系,使之与数字人民币相适应,为数字人民币跨境流通赢得信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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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定数字货币
跨境流通
国际合作
数字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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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
cross-border circulatio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e-C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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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6.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F49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82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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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个人信息保护新型路径研究——以刑法保护为侧重点
被引量:7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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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能高
许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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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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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80-8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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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下,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技术不断发展,原有的信息保护技术被不断突破,个人信息保护存在巨大风险和严重挑战。传统的保护路径不断失效,个人信息受到严重侵害,只有通过新型保护路径和保护方式,不断完善刑法保护制度,消除刑法规定之种种缺陷与不足;特别是完善相关单位犯罪之制度规范,在刑法理论与刑法制度层面,完善单位犯罪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之相关理论,堵塞刑法制度漏洞。完善刑事诉讼法程序,完善侦查机关的取证义务,增加侦查机关取证经费保障,尽可能地减少取证难的制度缺陷;当公权力机关怠于行使职权时,要为受害人提供提起刑事自诉的途径。并与行政保护、民事侵权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必要衔接,建立个人信息可追溯、可异议和可纠错机制等等,斩断相关犯罪利益链条,方能有效建立健全个人信息的保护制度,真正保护公民个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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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数据
个人信息
保护新型路径
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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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34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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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民事诉讼庭前程序的内容及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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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信会
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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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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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5年第9期54-5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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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认为民事诉讼庭前程序还需在以下方面完善:一是证据交换制度,明确证据交换的范围、确立准备法官制度、建立审前会议制度;二是建立以费用制裁为基本内容的强制答辩制度,并辅之以特定内容的答辩失权制度;三是改革举证时限制度,以法庭辩论终结前作为举证期间的届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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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庭前程序
民事诉讼
证据交换制度
举证时限制度
修改
答辩失权制度
法官制度
审前会议
答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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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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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如何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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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宜新
本刊研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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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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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3期11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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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编辑同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改为第二百一十五条,修改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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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诉讼法
申请执行时效
诉讼时效中止
适用法律
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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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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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非商标性使用的判定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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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志健
林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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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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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审判》
2023年第16期64-6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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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非商标性使用是相对于商标性使用而言的,两者虽然都是使用商标,但使用的目的截然不同,场合也有区别。商标性使用的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购买其认可的商品,帮助商品提供者与消费者在市场上建立起重要的联系。因此,商标性使用一般用于商业活动。非商标性使用一般用于非商业活动,其目的不是引导消费者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即使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也只是为了说明或描述自己的商品,用于陈述商品的通用名称、原料、成分、性能、用途等,且通常不会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司法实践中基本不作商标侵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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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标性使用
通用名称
商业活动
服务来源
识别商品
商标侵权认定
司法实践
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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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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