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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古文拾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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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伯元 《政法论丛》 CSSCI 2012年第1期58-63,共6页
战国六国文字,即"古文"。楚简中的"佱"、"灋"、"廌"三个字,就是古文"法"字。运用郭店简、上博简、包山简以及金文中的材料,对照传世文献,分别对三个古文"法"字进行考释,... 战国六国文字,即"古文"。楚简中的"佱"、"灋"、"廌"三个字,就是古文"法"字。运用郭店简、上博简、包山简以及金文中的材料,对照传世文献,分别对三个古文"法"字进行考释,从而提出了一个值得大家思考的课题:探求"法"字的来龙去脉,关乎"法"的渊源及其演变历程,关乎我国早期"法"概念形成脉络的把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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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延新簡EPT57:108“候史廣德行罰檄”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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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鄔勖 《简帛研究》 2022年第2期270-280,共11页
居延新簡EPT57:108之定名爲“檄”,自發掘者以來已成通説,然而在器形和文字内容兩方面,該器都與“檄”的特徵不相符合。冨谷至先生關於它具有公示信息的功能的看法是正確的。韓國慶山“木簡”與該器形制、尺寸俱近,應爲同類器物。這類... 居延新簡EPT57:108之定名爲“檄”,自發掘者以來已成通説,然而在器形和文字内容兩方面,該器都與“檄”的特徵不相符合。冨谷至先生關於它具有公示信息的功能的看法是正確的。韓國慶山“木簡”與該器形制、尺寸俱近,應爲同類器物。這類木質、桿形、下端刻有用於固定安裝的凹槽的書寫材料或即文獻中的“桀”“楬”,是專門的公示器具,使用時呈豎直形態設立於相關場所。該器用於在督杖執行現場公示處罰内容和事由,功能類似後世的犯由牌。對於源遠流長而記載零碎的古代處罰公示器具演變史來説,該器不啻爲一件彌足珍貴的早期實物標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罰檄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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琱生诸器中的令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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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沛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 2022年第2期157-161,共5页
琱生器铭中的判决称为“令”,铭文中“以君氏令曰”“我考我母令”“我考幽伯幽姜令”“以君氏命曰”“其有敢乱兹命”,都是指宗君的判决。“令”既指法令,又指判决,盖因法令与判决都由统治者发布,其本质并无不同,故法制演进早期会以同... 琱生器铭中的判决称为“令”,铭文中“以君氏令曰”“我考我母令”“我考幽伯幽姜令”“以君氏命曰”“其有敢乱兹命”,都是指宗君的判决。“令”既指法令,又指判决,盖因法令与判决都由统治者发布,其本质并无不同,故法制演进早期会以同名冠之。判决亦可成为法律,其途径或为形成先例而为后人遵循,或在判决中确立规则。“大章”可直接读如本字,义为大法。君氏之令,实际上裁定了族内土田分配之法则,琱生受惠于此法则,故言“余惠于君氏大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琱生诸器 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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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楚司法簡案卷文書分組與編聯補議(二則)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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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捷 《出土文献研究》 2015年第1期160-172,共13页
包山楚司法簡記載的大都是楚王或代表楚王的左尹官署直接受理地方民衆向中央提起訴告的案件,與後世的直訴於君王的案件類似,如'疋獄'文書記録就是簡要案由登記。包山楚司法簡也有較爲完整的文書羣,如'集箸言'類文書及... 包山楚司法簡記載的大都是楚王或代表楚王的左尹官署直接受理地方民衆向中央提起訴告的案件,與後世的直訴於君王的案件類似,如'疋獄'文書記録就是簡要案由登記。包山楚司法簡也有較爲完整的文書羣,如'集箸言'類文書及無篇題的'案卷類'文書。本文選取較爲完整而有代表性的'集箸言'簡15-17的五師宵倌司敗若告昭行大夫盤(力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整理者 地方官吏 案情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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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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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 2022年第1期1-3,共3页
中国古代法制源远流长,成文的礼制典章不胜枚举,文书档案汗牛充栋,仅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为例,前者为14卷本,后者洋洋十大册——珍稀的尚且如此,普通的则何以观!再说我国古代的法制形式,律、令、格、式... 中国古代法制源远流长,成文的礼制典章不胜枚举,文书档案汗牛充栋,仅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为例,前者为14卷本,后者洋洋十大册——珍稀的尚且如此,普通的则何以观!再说我国古代的法制形式,律、令、格、式之外,还有章程、故事、事类、判牍等,林林总总,纷繁杂陈。如此庞大繁杂的法制体系是如何形成的?要解答这个问题,尤其要说清楚我国上古时期,乃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演进过程,诚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制体系 判牍 文书档案 中国古代法制 法制演进 上古时期 礼制 魏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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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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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土文献与法律史研究》 2022年第2期1-3,共3页
中国古代法制源远流长,成文的礼制典章不胜枚举,文书档案汗牛充栋,仅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为例,前者为14卷本,后者洋洋十大册——珍稀的尚且如此,普通的则何以观!再说我国古代的法制形式,律、令、格、式... 中国古代法制源远流长,成文的礼制典章不胜枚举,文书档案汗牛充栋,仅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为例,前者为14卷本,后者洋洋十大册——珍稀的尚且如此,普通的则何以观!再说我国古代的法制形式,律、令、格、式之外,还有章程、故事、事类、判牍等,林林总总,纷繁杂陈。如此庞大繁杂的法制体系是如何形成的?要解答这个问题,尤其要说清楚我国上古时期,乃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演进过程,诚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制体系 文书档案 判牍 中国古代法制 上古时期 法制演进 礼制 魏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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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麓秦簡(三)字詞考釋三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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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伯元 《出土文献研究》 2015年第1期48-53,共6页
一、説'伍束符'在嶽麓秦簡(三)第十五則案例'綰等畏耎還走案'中有'伍束符'一語,見簡240:'穨、秙。穨、秙等伍束符,卒毋(無)死傷者。'按照整理者的翻譯,大意是:穨、秙。穨、秙等列隊受兵符管束,最終(一... 一、説'伍束符'在嶽麓秦簡(三)第十五則案例'綰等畏耎還走案'中有'伍束符'一語,見簡240:'穨、秙。穨、秙等伍束符,卒毋(無)死傷者。'按照整理者的翻譯,大意是:穨、秙。穨、秙等列隊受兵符管束,最終(一解作'兵卒')没有傷亡的。又見簡243:'得、文、芻、慶、綰等與反寇戰,不伍束符,忌以射死,卒喜等[□]短兵死。'按照整理者的翻譯,大意是:得、文、芻、慶、綰等跟叛亂賊寇作戰,没有列隊受兵符管束,忌因而被射死,最終喜等[□]被刀、劍等短小兵器殺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整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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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伯陭鉞銘文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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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沛 《出土文献研究》 2015年第1期173-179,共7页
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襄陽市考古隊等單位在對湖北棗陽郭家廟古墓發掘時發現了一件鑄有銘文的青銅鉞。此鉞大致鑄造於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鉞之正反兩面各鑄銘文九字,共十八字。銘文之摹本如下:曾伯陭鉞銘文雖然很短,但信息豐富,是重... 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襄陽市考古隊等單位在對湖北棗陽郭家廟古墓發掘時發現了一件鑄有銘文的青銅鉞。此鉞大致鑄造於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鉞之正反兩面各鑄銘文九字,共十八字。銘文之摹本如下:曾伯陭鉞銘文雖然很短,但信息豐富,是重要的先秦法制史資料。筆者曾經撰文對其内容進行探討。~①文章發表後,張伯元教授、張光裕教授、陳昭容教授、南玉泉教授、李力教授、水間大輔教授、詹今慧博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西周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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