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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指示制度之构建——兼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之适用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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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欣 陈建新 聂玉磊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61-169,共9页
我国法官指示制度的建立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合议制度变革的需要,是化解现有陪审合议庭顽症的有效途径,也是防止现有陪审制度"平民性"丧失的新路径,对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完善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与域外的法官指示制度比较... 我国法官指示制度的建立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合议制度变革的需要,是化解现有陪审合议庭顽症的有效途径,也是防止现有陪审制度"平民性"丧失的新路径,对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发展完善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与域外的法官指示制度比较,我国现有法官指示制度具有如下缺陷:粗陋的内容规定、悖反的权威扩张、缺失的救济途径、狭小的适用空间,应从内容完善、权力制约、权利救济、适用扩展四个方面对上述缺陷予以修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官指示制度 陪审员 陪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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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内部司法行政权的审视与重构——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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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积熏 谢丹 《南海法学》 2017年第4期44-53,共10页
审判职能的实现离不开行政管理。以管理司法行政事务为主的司法行政权,为应付复杂社会形态而逐步扩张的同时,呈现出部门设置混乱、人力资源浪费、经费开支失衡等诸多问题。以交易成本理论视角分析法院行政部门的重构,要追求成本最小化,... 审判职能的实现离不开行政管理。以管理司法行政事务为主的司法行政权,为应付复杂社会形态而逐步扩张的同时,呈现出部门设置混乱、人力资源浪费、经费开支失衡等诸多问题。以交易成本理论视角分析法院行政部门的重构,要追求成本最小化,需要明确具体行政机构的界标,将部分工作引入市场机制进行适当分离。据此,打破原有的纵向型管理体系,对现有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精简整合形成扁平化的管理体系,达到节约管理成本的设想,将与工作专业紧密度低、涉密度低的具体工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外包分流,内外整合、优化流程、明确监督、提高控制、节约司法资源,以实现司法行政权高效服务于审判权之根本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行政权 交易成本 审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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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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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赞平 《林业与生态》 1995年第11期14-14,共1页
关键词 主审法官责任制 审判委员会 审判方式改革 审理案件 审判人员 合议庭 审判监督 审判工作 法律文书 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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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内部司法行政权的审视与重构——基于交易成本理论下的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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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积熏 谢丹 《特区法坛》 2016年第5期20-29,共10页
审判职能的实现离不开行政管理,犹如组织离开管理则难以存续。以管理司法行政事务为主的司法行政权,为应付复杂社会形态而逐步扩张的同时,呈现出部门设置混乱、人力资源浪费、经费开支失衡等诸多问题。鉴于此,笔者以交易成本理论新... 审判职能的实现离不开行政管理,犹如组织离开管理则难以存续。以管理司法行政事务为主的司法行政权,为应付复杂社会形态而逐步扩张的同时,呈现出部门设置混乱、人力资源浪费、经费开支失衡等诸多问题。鉴于此,笔者以交易成本理论新的视角分析法院行政部门的重构,要追求成本最小化,需要明确具体行政机构的界标,将部分工作引入市场机制进行适当分离。当然,因地域经济、法院行政级别以及组织机构性质的差异性,分离的力度应当是有限的。据此,打破原有的纵向型管理体系,对现有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精简整合形成扁平化的管理体系,达到节约管理成本的设想,将与工作专业紧密度低、涉密度低的具体工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外包分流,内外整合、优化流程、明确监督、提高控制、节约司法资源,以实现司法行政权高效服务于审判权之根本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行政权 交易成本理论 法院 重构 行政管理部门 司法行政事务 市场竞争机制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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