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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合格教师的九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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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世桢 《外国中小学教育》 北大核心 1990年第2期27-27,共1页
一、必须从正规的学院或大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二、必须完成所规定的教师培训计划(通常为24—27学时的学习和管理学生的教学)。
关键词 加利福尼亚州 合格教师 学士学位 培训计划 技能测验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阅读课程 人文学科 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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