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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比较视野下的中国信息公开立法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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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永纯
高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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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一东盟法律研究中心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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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115-123,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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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重大项目“审查制度与宪法实施研究”CLS(2013A05)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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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众对信息自由和知情的诉求,行政机关的职能保密和习惯保密,这二者构成了我国现阶段失序性社会纠纷中舆论冲突的主要矛盾。这类舆论矛盾的解决溢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程序性和技术化范畴。信息自由权是基本人权,信息公开是政府的义务。作为一种国际趋势,最大限度公开是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由于公开与保密界限确定的复杂性,立法者应当尽可能将公开的范围明确化,避免严肃的法律变成可以让政府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并选择"重点公开"内容的指导性意见。我国应当从信息公开的原则、信息主体范围、信息公开手段、知情权救济机制等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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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信息自由
信息公开
最大限度的公开
信息公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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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reedom of informati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aximum, publication law on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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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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