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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安全的理论内涵及治理实践建构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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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有成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49-157,共9页
算法安全是指个体、社会与国家的核心利益在算法技术嵌入过程中相对处于没有危险、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其实质是防范与化解人机关系新格局下的安全风险,进而构建相应的治理规范。算法安全的理论内涵体现为算法系统自身安全可控、算法社... 算法安全是指个体、社会与国家的核心利益在算法技术嵌入过程中相对处于没有危险、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其实质是防范与化解人机关系新格局下的安全风险,进而构建相应的治理规范。算法安全的理论内涵体现为算法系统自身安全可控、算法社会应用安全可信与国家主权不受算法损害三个层次。当前,在我国算法安全治理实践中,复合型规范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并呈现保障数据源头安全、算法安全多元共治、算法监管多维一体、算法安全与发展兼顾的特征,但亦存在算法嵌入后各安全治理场域、治理要素衔接不畅的问题。未来算法安全治理结构的优化完善,需在技术自身维度推进算法的安全可信控制,在社会应用维度强化算法掌控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国家战略维度统筹算法防御与算法竞争。由此在算法安全核心内涵基础上构建系统的、适应算法技术发展的治理结构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安全 国家安全 算法规制 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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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字不平等:理论框架与治理路径 被引量:11
2
作者 周尚君 谢林杉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81-192,共12页
“知识鸿沟”“信息鸿沟”假说仅为“数字鸿沟”提供了理解进路,却无法解释数字社会生活中数字化差异现象的基本属性与社会成因。“数字鸿沟”是数字化差异的初级状态,随着数字技术向纵深迈进,数字鸿沟概念的局限性逐渐凸显,“数字不平... “知识鸿沟”“信息鸿沟”假说仅为“数字鸿沟”提供了理解进路,却无法解释数字社会生活中数字化差异现象的基本属性与社会成因。“数字鸿沟”是数字化差异的初级状态,随着数字技术向纵深迈进,数字鸿沟概念的局限性逐渐凸显,“数字不平等”成为解释数字化差异的重要理论概念。以数据为核心、算法为驱动、算力为支撑的数字社会为数字不平等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数字不平等表现为以个人信息数据为主要内容的数据不平等,以算法决策为基本方式的算法不平等和以算力驱动为技术核心的“平台权力”支配。在我国数字化战略部署进程中,针对数字不平等的治理体系已初具雏形,数据治理、算法治理、平台治理成为我国推进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要实现数字正义、优化治理路径,需适应治理数字化转型,改变治理逻辑,审慎配置公民数字权利,阶段性划定和优化算法流程,实现技术关照下的平台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鸿沟 数字不平等 平台权力 数字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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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正义论:理论内涵与实践机制 被引量:82
3
作者 周尚君 罗有成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66-177,共12页
数字正义是指导和约束人类开发、设计、应用数字技术的价值准则,其本质是社会正义而非“机器正义”。在数字社会,数字正义的基本内涵是数据资源的合理分配、数字权利的充分配置、算法决策的公开透明和代码规制的规范有效,主要表现为分... 数字正义是指导和约束人类开发、设计、应用数字技术的价值准则,其本质是社会正义而非“机器正义”。在数字社会,数字正义的基本内涵是数据资源的合理分配、数字权利的充分配置、算法决策的公开透明和代码规制的规范有效,主要表现为分配正义、程序正义、互动正义和信息正义四种形式。数字化塑造正义空间,使正义的存在形态发生了从“比例正义”到“计算正义”、从“个体正义”到“群组正义”、从“契约正义”到“场景正义”、从“接近正义”到“可视正义”的深刻转型。当前在我国数字化战略实施过程中,复合型规范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数据源头规制、算法赋权制衡和平台算法问责等制度,已成为我国法律规制保障数字正义的实践基点。下一步数字正义的治理结构优化,还需要在基础机制上充分配置数字权利及其救济方案,在实施机制上强化算法规制实施主体与工具的系统性,在保障机制上科学设计算法影响评估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正义 数字社会 算法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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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社会如何塑造国家能力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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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尚君 《法律和政治科学》 2022年第1期23-34,共12页
国家能力归根结底是一种社会能力,是国家意志对社会生活的作用力。在数字社会,信息交换和信息传播正在快速取代传统物品交换而成为新的社会驱动力量,数据归谁所有、数据传递由谁主导以及如何规制,是决定国家能力的关键因素。通过代码施... 国家能力归根结底是一种社会能力,是国家意志对社会生活的作用力。在数字社会,信息交换和信息传播正在快速取代传统物品交换而成为新的社会驱动力量,数据归谁所有、数据传递由谁主导以及如何规制,是决定国家能力的关键因素。通过代码施加权力,从而实现法律所具备的“强制”属性。通过算力奠基权力,已经成为争夺新空间控制权的重要竞争方式。通过解析权力的实施,政府可以塑造个体需要、改变个体的生存环境进而深入实施权力。所有这一切都取决于数据和数据传递模式。目前,政府不得不与企业联手建构更加有效的国家能力体系,这实际上是数字空间权力的再组织化过程,需高度关注政府自主性和保卫社会的能力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能力 数据 代码 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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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的法律难题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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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1 位作者 郑志峰(译) 罗有成(译) 《财经法学》 CSSCI 2022年第6期125-136,共12页
在社交媒体巨头的首席执行官宣称元宇宙将成为继互联网之后的下一个大事件后,元宇宙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虽然目前还没有统一、共识性的元宇宙定义,但对元宇宙的共同理解是该概念结合了IoT、AR、VR、XR和3D技术。元宇宙蕴含巨大的市... 在社交媒体巨头的首席执行官宣称元宇宙将成为继互联网之后的下一个大事件后,元宇宙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虽然目前还没有统一、共识性的元宇宙定义,但对元宇宙的共同理解是该概念结合了IoT、AR、VR、XR和3D技术。元宇宙蕴含巨大的市场资本和经济潜力,因此,讨论元宇宙的法律含义至关重要。本文是第一篇以恰当的方式阐述元宇宙的法律难题的文章。它包括对一般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讨论,以及是否已经到了需要制定“虚拟财产法”的时候。它还讨论了隐私和数据保护、合同法、网络安全和网络攻击、货币和支付系统法、虚拟资产法规、税法、反洗钱法和了解客户规则,以及刑法等其他法律问题。元宇宙创造了一个现实世界法律可能难以适用的新空间。因此,元宇宙破坏了法律权威的“传统主张”、扰乱了尊重法治的需求。然而,将现实世界的法律适用于元宇宙仍然是可能的,但有局限性。当在元宇宙实施现实世界的法律时,这种局限性就会具体地表现出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元宇宙 法律难题 虚拟世界 货币法 支付系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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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民法的图景展望
6
作者 郑志峰 《法律和政治科学》 2022年第2期50-60,共11页
作为现代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民法需要及时完成向数字民法的转型升级,以满足数字时代人的生存与发展需求。数字民法是数字社会的百科全书,既要关注数字技术对于物理空间带来的新变化,更要关注数据、算法驱动的数字空间的崛起带来的... 作为现代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民法需要及时完成向数字民法的转型升级,以满足数字时代人的生存与发展需求。数字民法是数字社会的百科全书,既要关注数字技术对于物理空间带来的新变化,更要关注数据、算法驱动的数字空间的崛起带来的新挑战。数字民法是数字权利的宣言书,能够因应数字人格、数字身份、数字财产的保护需求,不断丰富人们享有的数字权利。数字民法是数字经济的基本法,需要明确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的权利构造,更新一套适应数字市场规律的交易规则。面对数字浪潮,唯有始终坚持民法以人为本的人文底色,方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私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民法 以人为本 百科全书 新兴权利 数字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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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学的法律价值体系
7
作者 罗有成 《法律和政治科学》 2022年第2期73-87,共15页
数字法学的法律价值体系是由数字社会中一组相关价值所组成的系统,其本质上是数字技术治理、数字空间制度设置的价值准则和规范指引。数字法学的法律价值依然以人性论和现代法学的价值论为基础,但是其中的范畴、概念、理论和方法因数字... 数字法学的法律价值体系是由数字社会中一组相关价值所组成的系统,其本质上是数字技术治理、数字空间制度设置的价值准则和规范指引。数字法学的法律价值依然以人性论和现代法学的价值论为基础,但是其中的范畴、概念、理论和方法因数字技术的应用而发生了改变或重建。这一新型法律价值的直接目的是确保数字技术得到恰当的使用,而最终目的则是保护使用者的利益,并形成一种能有效地受到公众法律价值观念规范的数字社会。数字正义、数字自由、数字平等、数字人权、数字秩序等不同层次的法律价值共同构成了数字法学的法律价值体系。这个复合型的法律价值体系是整个数字法学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字法学 数字正义 数字自由 数字人权 数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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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法院的受案范围改革 被引量:4
8
作者 黄磊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39-149,共11页
通过对互联网法院受案范围的文本分析及实证考察发现,当前互联网法院的受案范围较窄,尚未将“人脸识别”“网络爬虫”“算法歧视”等新型互联网纠纷纳入其中,且司法实践中受理的案件普遍案情简单,相似性较高。鉴于互联网法院的主要任务... 通过对互联网法院受案范围的文本分析及实证考察发现,当前互联网法院的受案范围较窄,尚未将“人脸识别”“网络爬虫”“算法歧视”等新型互联网纠纷纳入其中,且司法实践中受理的案件普遍案情简单,相似性较高。鉴于互联网法院的主要任务已从在线纠纷的规则探索转向网络空间的司法治理,互联网法院势必需要突破原有受案范围规定,纳入更多纠纷类型,尤其是网络空间新兴权利和新业态所引发的新型互联网纠纷。鉴于扩大受案范围或加剧“案多人少”矛盾,互联网法院应积极探索与ODR机制的衔接,过滤批量、重复、简易案件,以便集中力量处理新型、复杂的互联网纠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司法 网络空间治理 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纠纷 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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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的法律难题
9
作者 +1 位作者 郑志峰(译) 罗有成(译) 《新华文摘》 2023年第8期140-145,共6页
一、引言自从2019年新冠疫情暴发后,全球经济的增长势头开始放缓。在新冠疫情暴发之前,全球经济增长达到了2.8%,其中,发展中国家增长了3.7%,发达经济体仅增长1.7%。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全球经济增长大幅收缩,在2020年下降了3.1%,大... 一、引言自从2019年新冠疫情暴发后,全球经济的增长势头开始放缓。在新冠疫情暴发之前,全球经济增长达到了2.8%,其中,发展中国家增长了3.7%,发达经济体仅增长1.7%。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全球经济增长大幅收缩,在2020年下降了3.1%,大多数经济行业的人均产出普遍下降。这是自19世纪70年代长期经济大萧条以来的最大降幅。尽管预计2021年全球经济增长将会触底反弹至5.7%,但这场疫情对于经济的损害已经造成,并且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触底反弹 经济大萧条 疫情暴发 发达经济体 法律难题 人均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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