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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空间”背景下侵犯著作权罪的双轨制归责路径探寻——基于“复制中心”与“传播中心”理念的并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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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宋坤鹏 《安徽大学学报(哲社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99-107,共9页
自网络著作权犯罪产生以来,学界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争论从未休止。诚然,由于司法解释和立法的相应调整,这种争论近年来有所沉寂,但关于网络著作权犯罪的规制困境并未完全消除。在著作权侵权同时作用于传统社会与网络社会的“双重空间”... 自网络著作权犯罪产生以来,学界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争论从未休止。诚然,由于司法解释和立法的相应调整,这种争论近年来有所沉寂,但关于网络著作权犯罪的规制困境并未完全消除。在著作权侵权同时作用于传统社会与网络社会的“双重空间”背景下,应当立足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实际需求并采取“复制中心”和“传播中心”并立的规制理念,通过在传统社会形态下采用“复制中心论”而在网络空间内采用“传播中心论”,最终实现不同场域下保护理念的双轨制运行。通过将该罪营利目的的“利”实质解释为利益、修正不同场域下犯罪数额双轨制认定规则以及确立以提起公诉为时间节点、以IP地址为点击量认定补充标准等措施,最终形成兼顾经济利益与非经济利益、传统场域与网络场域的侵犯著作权罪的双轨制归责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著作权罪 复制发行 信息网络传播 复制中心 传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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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二)》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及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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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法治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71-82,共12页
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经历了逐渐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也是这一过程的体现。《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订集中于刑罚层面,说明刑事立法并不以单纯的犯罪圈扩张为己任,刑罚完善与犯罪治理具有密... 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经历了逐渐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也是这一过程的体现。《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行贿犯罪的修订集中于刑罚层面,说明刑事立法并不以单纯的犯罪圈扩张为己任,刑罚完善与犯罪治理具有密切关联。行贿犯罪的立法修订有助于改变“重受贿轻行贿”的格局,尽力修复刑罚需求的体系协调性,注重情节对刑罚的调节功能。《刑法修正案(十二)》明确列举的从重情节提供了量刑裁决的合法性依据,但是也为规范适用留下了诸多困惑,需要立足立法规定及其刑事法治原则进行教义展开,确保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的精准实现,防范泛化蔓延或者随意适用带来的刑罚失衡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二) 行贿犯罪 立法修订 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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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查处中的程序管辖及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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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张芸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4年第3期28-39,共12页
职务犯罪案件查处中的程序管辖涉及对内与对外两个层面:对内性程序管辖以监察调查自身及其上下级关系为主;对外性程序管辖以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衔接协调为主。监察调查程序管辖以实体管辖为起点,以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的一... 职务犯罪案件查处中的程序管辖涉及对内与对外两个层面:对内性程序管辖以监察调查自身及其上下级关系为主;对外性程序管辖以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衔接协调为主。监察调查程序管辖以实体管辖为起点,以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的一体化调查为前提,并要遵循监察调查的法治化运行。现有规范制度对外分工视域的职能管辖规则优化,包括了单向线索移送向双向线索移送规则的转化、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管辖权的竞合情形、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互涉案件中的相互协作。除此之外,现有对内分工视角的调查管辖规则进行了细化完善,包括对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规则调整、提级管辖与指定管辖的制度落实等。职务犯罪案件查处中的程序管辖规则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具体涉及对现有规则中互涉案件程序管辖的语词廓清、互涉案件程序管辖优先顺序的完善、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监检管辖的优化协调、职能管辖错位规制阙如的弥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务犯罪 监察调查 普通侦查 程序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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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构建犯罪隐语识别机制的困境和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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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鑫 蒋志伟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24年第4期36-40,共5页
犯罪隐语是犯罪分子用来隐藏真实意图和行动计划的手段,具备隐蔽性、多义性、变化性等特点。现阶段,新型网络犯罪隐语识别主要面临犯罪技术治理不均衡性、语言学方法应用不足以及犯罪治理与人权保护冲突三大困境。对此,实践中应以数据... 犯罪隐语是犯罪分子用来隐藏真实意图和行动计划的手段,具备隐蔽性、多义性、变化性等特点。现阶段,新型网络犯罪隐语识别主要面临犯罪技术治理不均衡性、语言学方法应用不足以及犯罪治理与人权保护冲突三大困境。对此,实践中应以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基础,建立多层次、跨专业、跨文化的语言分析技术,同时要保障公民隐私安全、言论自由,明确数据保护和数据使用的法律规范,强化跨国犯罪治理中的犯罪隐语识别规范,逐步探索完善犯罪隐语识别的制度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犯罪隐语 识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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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猥亵儿童犯罪治理中网络平台责任的缺位及其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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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雪然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3年第2期56-69,共14页
依托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猥亵儿童犯罪在网络空间中的隐蔽性、感染性和危害性显著提升,因而扩充网络犯罪监管主体势在必行。在网络猥亵儿童的场景下,社交媒体平台在社会权力转型过程中获得平台自治“私权力”的同时,也根据相关法律的要... 依托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猥亵儿童犯罪在网络空间中的隐蔽性、感染性和危害性显著提升,因而扩充网络犯罪监管主体势在必行。在网络猥亵儿童的场景下,社交媒体平台在社会权力转型过程中获得平台自治“私权力”的同时,也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承担起了犯罪控制的法定义务。然而,在“识别保护对象–提供特殊保护”的履职过程中,社交媒体平台也面临着儿童识别成本过高、保护手段不够科学的问题。对此,应当在贯彻“儿童特殊保护”理念的前提下降低儿童个人信息收集、利用的成本并在“对象隔离”和“信息隔离”的保护模式下合理确定相应措施的内容和程度,以平衡儿童特殊保护的需要和网络使用的自由,切实维护儿童的网络权益和身心健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猥亵儿童 网络平台 平台自治 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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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护本位视野下的性侵儿童犯罪治理进路——基于C市102起猥亵儿童案件的统计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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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坤鹏 《青少年学刊》 2020年第6期36-42,共7页
基于性侵儿童犯罪的严峻态势,以C市102起猥亵儿童犯罪的裁判文书为例,研究分析新形势下性侵儿童犯罪的新型特点,发现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位、性侵行为的隐蔽性、受害儿童本身的受害性、犯罪人的心理不健全、犯罪成本不足等是该类犯罪高... 基于性侵儿童犯罪的严峻态势,以C市102起猥亵儿童犯罪的裁判文书为例,研究分析新形势下性侵儿童犯罪的新型特点,发现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位、性侵行为的隐蔽性、受害儿童本身的受害性、犯罪人的心理不健全、犯罪成本不足等是该类犯罪高发不止的主要原因。建议通过全面建构家庭学校共同参与的儿童性教育体系、推动兼顾犯罪人与受害人的心理干预和矫治工作、健全性侵儿童犯罪刑事追诉惩防机制等方式,最终构建以儿童权利为本位、侧重于“事前预防”的一体联动式治理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性侵儿童 权利本位 一体联动 犯罪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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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实践运行与质效提升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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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116-124,共9页
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风廉政建设与民众切身利益维护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实践运行是专责监督延伸与纪检监察全覆盖的应有之义,需要结合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和基层实际来充分发挥... 基层纪检监察监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党风廉政建设与民众切身利益维护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实践运行是专责监督延伸与纪检监察全覆盖的应有之义,需要结合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和基层实际来充分发挥监督效能。深化基层纪检监察监督需要以实践问题为导向,针对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实际所面临的现实症结,整合体系内外的多种监督力量,通过创新运行方式来增进监督实效,构建基层监督体系协同运行机制及其实质优化,从而有效助力新时代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质效提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层治理 纪检监察 监督全覆盖 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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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犯的出罪机制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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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李晓 《法治论坛》 2021年第4期177-199,共23页
随着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不断强化,刑事与行政相互交织的现象越发普遍,法定犯在刑事立法中日益占据主导位置。法定犯具有不同于自然犯的罪责构造和规范属性,其构成要件的空白性、保护法益的集体性、罪责考量的虚无性以及程序法上的缺口... 随着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不断强化,刑事与行政相互交织的现象越发普遍,法定犯在刑事立法中日益占据主导位置。法定犯具有不同于自然犯的罪责构造和规范属性,其构成要件的空白性、保护法益的集体性、罪责考量的虚无性以及程序法上的缺口等因素叠加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定犯的入罪更为容易,而出罪渠道不畅。沿着阶层论的进路,通过对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解释、刑事违法性的实质判断和主观可谴责性的科学评价建立法定犯实体法面向出罪路径的同时,在程序法上予以关照和跟进,构建行政先行的责任追究程序、行政证据的转化适用规则和行政认定的实质审查制度,从而准确划定刑法处罚范围,实现法定犯刑事裁判结论的合法、合理、合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犯 出罪 路径 机制
原文传递
冒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产品侵财犯罪定性的教义学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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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小勇 《刑法论丛》 2021年第1期60-86,共27页
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产品虽然不属于银行信用卡,但却属于商业信用卡,我国现行刑法典在文义上并未将这种商业信用卡排除在“信用卡”概念之外。在新型支付方式下机器及其背后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陷入错误认识”的可能性极小,应该认可处分... 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产品虽然不属于银行信用卡,但却属于商业信用卡,我国现行刑法典在文义上并未将这种商业信用卡排除在“信用卡”概念之外。在新型支付方式下机器及其背后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陷入错误认识”的可能性极小,应该认可处分人未陷入错误认识的诈骗犯罪构造的存在,因为处分人是否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只能决定诈骗行为是否既遂,不能决定行为是否具有诈骗性质,认定行为是否具有诈骗性质应以行为人是否“实施欺诈行为”为标准。冒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产品侵财虽无法使机器及其背后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陷入错误认识”,但却不妨碍将其认定为诈骗行为。所以,应主张冒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产品侵财犯罪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产品 信用卡 诈骗犯罪构造 信用卡诈骗罪
原文传递
聚众斗殴罪的法益考察与困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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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法治论坛》 2023年第2期181-198,共18页
聚众斗殴罪的法益实体不仅决定着该罪的本质界定,也牵涉刑法处罚的合理性及其规制边界问题,因而需要学理剖析与理性辨识。聚众斗殴罪存在单一法益与复合法益的理论分歧,立足于本罪的溯源性考察、分则体系位置、转化规定与加重罪状的考察... 聚众斗殴罪的法益实体不仅决定着该罪的本质界定,也牵涉刑法处罚的合理性及其规制边界问题,因而需要学理剖析与理性辨识。聚众斗殴罪存在单一法益与复合法益的理论分歧,立足于本罪的溯源性考察、分则体系位置、转化规定与加重罪状的考察,定位于公共秩序系其权衡之下的应然抉择。聚众斗殴罪的公共秩序法益属于集体法益类型,秩序维护并非为了彰显伦理道德价值,公共秩序与社会秩序不能混为一谈,而是以法秩序追求的社会安宁与有序化的共同生活规则为利益归宿。在公共秩序的法益立场上,需要达到刑法介入保护的必要性时才用刑法规制,需要实质理解本罪的罪状表述以作衔接契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聚众斗殴罪 法益考察 公共秩序 社会秩序
原文传递
注射刑的并合主义刑罚目的观及其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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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伟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28-146,共19页
作为刑罚实践变革的产物,注射刑需要接受刑罚目的观的全面检视。注射刑是在肯定刑罚报应观前提下所展开的实践,其作为行刑方式的运用,仍然需要与死刑适用的正当性与审慎性保持一致。注射刑融合了积极的一般预防与消极的特殊预防之功能,... 作为刑罚实践变革的产物,注射刑需要接受刑罚目的观的全面检视。注射刑是在肯定刑罚报应观前提下所展开的实践,其作为行刑方式的运用,仍然需要与死刑适用的正当性与审慎性保持一致。注射刑融合了积极的一般预防与消极的特殊预防之功能,体现了报应刑与功利刑的并合主义。作为对并合主义刑罚目的观的实践运用,注射刑蕴含着刑罚目的层级性的特点。基于注射刑与死刑之间的依附关系,注射刑的目的层级性不同于一般刑罚执行方式的目的层级性。注射刑是刑罚适应性与刑罚人道化的产物,背后具有刑罚进化和刑罚克制的价值自觉,它通过执行场域的转移宣告行刑仪式化的正式退出。通过对传统行刑方式的变革以及自身的实践推广,注射刑隐性地消融了民众对死刑的情感依赖,在与死刑相依的同时,它又渐进成为推动死刑最终走向消亡的动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射刑 刑罚目的 报应刑 预防刑 并合主义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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